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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時空]假記者行騙記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3月16日 19:45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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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

  主持人:今天上午,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特別的案件進行了二審終審判決,庭下,參加旁聽的大部分是記者,而庭上,正在接受審判的人也曾經都是許多人心目中的大牌記者,不過現在知道了,這些大牌記者都是假的,他們在短短一年多時間裏就詐騙錢財兩百多萬元,那麼,這些假記者們都是如何行騙的呢?來看記者的報道。

  吳正友:詐騙罪 非法經營罪 敲詐勒索

  開庭現場。全體起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

  祝萬祥,自稱北京《中華新青年》雜誌社的社長,吳正有,自稱《中華新青年》雜誌浙江特刊部的主編,兩人是這個假記者詐騙團夥的主犯。表面上看,祝萬祥和吳正友是上下屬關係,實際上兩人更像是合作夥伴。吳正友的浙江特刊部每年要向祝萬祥交承包費,同時每出一期所謂的浙江特刊也要向祝萬祥交一筆錢,兩人的合作剛剛滿一年,吳正友的一次返鄉之行使這一切東窗事發。

  記者:這裡是浙江麗水市的麗華村,吳正友小的時候就是在這裡長大的,村裏有很多人都認識他,2005年的5月份,當地政府就在我手指的那個地方,對這個村的村民公寓用地進行丈量的時候,有部分村民對在這裡執行公務的民警進行了毆打和衝撞,公安機關對其中的三名肇事者進行了刑事拘留,那麼麗華村事件發生後不久,吳正友就出現了。

  麗華村是麗水市的城中村,麗華村打人事件發生後,肇事者家人曾托村民陳洪瑞專程去找過吳正有。

  麗水市蓮都區麗華村村民陳洪瑞:我們聽説他是中央記者,我們就去找他.

  記者:你們怎麼知道,他是中央的記者.

  陳洪瑞:聽人家講的 ,這個我也搞不太清楚

  麗水市公安局假記者案專案組副組長 何滿祥:吳正有跟他們村民,接觸的時候,就很明確地跟他們説,他是中央一個報社的主編

  陳洪瑞:我就是跟吳正有説,這個人被抓進去了,所以我們想,記者能把他放得出來,沒辦法了,哪個能把他們放出來嘛,吳正友就滿口答應,這個是小事情,可以過去幫你們把這個事情解決掉.

  記者:記者怎麼能幫你們把人放出來?

  陳洪瑞:記者讓他放(人)他不放的話 ,記者在報紙上,登出去他們也沒辦法

  面對一些村民的無理要求,吳正有居然滿口答應,聲稱能把麗華村打人事件中的肇事村民放出來。幾天后,吳正有真的來到了麗華村.

  記者:他到村裏來幹什麼?

  陳洪瑞:到我們這裡來採訪來採訪,(他)還拿個照相機去照相了。

  這次所謂的採訪過後,吳正友向肇事者家屬提出了新的要求。

  何滿祥:吳正友跟他説,憑我們這一家雜誌媒體可能對處理這個事情有難度,還要聯絡其他媒體,每一家要一萬五千塊錢,這個意思就是暗示村民,在這種情況下,村民回來又想到這個錢可能不送,事情辦不了,錢送了以後事情能辦掉

  幾家人東挪西借,錢終於湊齊了。

  記者:一共給了他多少錢?

  何滿祥:根據吳正有本人的公訴和其他的旁證材料、書證證實,給他的現金有四萬塊。拿了人家的錢。吳正友又是如何去替人消災的呢?很快,吳正友就直接來到麗水市蓮都區公安分局,找到了副局長王清。

  麗水市蓮都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王清:坐下去以後就架起了二郎腿,兩隻手,腦袋就靠在沙發上了。就給我的感覺就是目中無人,我們都不在他的話下,就是這麼一種感覺。

  記者:來了給您提什麼要求了嗎?

  王清:來了以後他就很直截了當的要求我把前幾天刑事拘留的三個人放了,我説放了是不可能的事情,我説我們既然把他刑拘了,肯定是有事實根據,有證據充分能夠認定的。他講放三個放不了,放一個也行,我説放一個也不是我説了算,那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記者:他有什麼反應呢?

  王清:然後他就跟我講,他和我們的市委、區委領導、市公安局領導怎麼熟,他的關係省裏怎麼怎麼好,之後,他還告訴我,説作為一個新聞記者的話,寫幾篇東西,不公開發表,在內參上發表,然後給領導看,這個是很容易的事情。

  在公安局碰壁之後,吳正有又來到了麗華村的上級主管部門——萬象街道辦事處 ,再次提出幫忙放人的無理要求,遭到拒絕後,吳正有提出了另外的條件。

  麗水市蓮都區萬象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徐為民:幾趟飛機費,還有差旅費這些總共萬把塊錢能不能給他報銷。我説我們這裡可能錢還沒有,過段時間再説。這樣子他説不好辦,他説這個事情這樣子的話,我可能要曝光這樣子的。

  放人和報銷差旅費的無理要求都被辦事處拒絕之後,第二天,吳正有帶著兩本所謂的《中華新青年》雜誌再次走進萬象辦事處,這回雜誌裏面果然刊登了這樣兩篇文章。

  徐為民:關於麗華村有兩個內容,一個好像是反映原來的支部書記,反映他經濟上有什麼問題。第二個就是反映公安機關亂抓人,純粹是一派胡言,那是捏造事實,非常可氣。他是敲詐不成,純粹是一種報復

  當然,僅僅讓對方感到氣憤並不是吳正友的真正目的,他想利用這樣一個道具實現自己更大的企圖。

  徐為民:他説《中華新青年》印製了,已經有6000冊了。這個發出來的話影響很差的,他跟我們這麼講。

  記者:你覺得他是什麼意思

  徐為民:他的意思是這6000冊,你們把它處理掉,你們政府把它處理掉

  記者:怎麼處理?

  徐為民:就是把它買下來,一本15塊 算下來有9萬塊錢。

  麗水市蓮都區廣電局局長 汪強華:第一感覺就是不對味,不是一般的問題了,這個問題是比較嚴重了。

  意識到問題嚴重的麗水市政府立即把這個情況向省裏做了彙報,讓所有的人更加吃驚的是,省新聞出版局調查發現,所謂的《中華新青年雜誌》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非法出版物,吳正友也是沒有記者資格的假冒記者。警方順藤摸瓜,其上級《中華新青年》雜誌社的社長祝萬祥利用假記者身份詐騙的行徑也隨之曝光。

  有了一整套偽裝的道具之後,祝萬祥、吳正友們出門時還要帶上一樣必不可少的道具——一本所謂的《中華新青年雜誌》。從表面上看,這本雜誌開本大,製作精良,每一期的封面全都選用的是政界的顯赫人物,但是翻看其中的內容就會發現諸多不正常的情況。

  麗水市公安局蓮都分局假記者案專案組副組長何滿祥:他的雜誌裏面沒有自己內容的東西,都是為了賺錢,到企業給你刊登一篇東西,給我多少錢 都是這種東西,如果他這期雜誌裏面,刊登了十家企業。他就做所謂的發行,也就是這十家企業,別的地方都沒有發行。

  打著全國性權威刊物的幌子,頭頂著大牌記者的光環,以擴大單位和個人的影響力為誘餌,兩年多來,祝萬祥一夥行騙的足跡遍及全國,其中上當受騙的不乏一些大企業和名人名家。

  某企業代表:我們很相信這個,既然是帶“中華”二字的,那更是國家級刊物了,更加相信了,我們感覺非常意外,也感覺非常非常驚訝

  經查實,自2002年起,這個詐騙團夥共非法出版《中華新青年》雜誌30期,其中祝萬祥一人就單獨出版27期,非法斂財170多萬元。除此以外,祝萬祥、吳正友還利用虛假的記者身份,以幫助跑項目批條子為名,騙取單位和個人活動經費數十萬元。

  何滿祥:他們有的就是説做久了以後,假記者他也以為自己是真的記者了,不是假的記者了,都自以為是了,都變成真記者了這樣的感覺。

  主持人:假記者案最終告破,這起案件的兩位主犯祝萬祥和吳正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和六年。這個典型案件,告訴大家要擦亮眼睛,不要輕信謊言。其實,最近類似的事件也曾經發生過,比如説,以曝光或宣傳等為名,訛詐錢財,拉取贊助等等,其實這些行為的最終目的就是要錢,所以,識破他們並不難。首先要自己行為端正,再有可以向相關單位查詢舉報,就不會有假記者的市場

責編:復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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