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在讀博士生宋德新因熱衷公益訴訟而輿論關注的焦點。一個本應在學術聖殿裏攀登的名牌大學法學博士生,卻熱衷於既費錢又費時的公益訴訟,很多人表示不理解。有人説是為了出名;有人説是“高射炮打蚊子”,因小失大。(11月10日新華網)
不知道“高速公路不高速”算不算“蚊子”,然而為此而狀告河南省高速公路公司的法學博士在其專業知識上則絕對是可以算作“高射炮”的。不知道非議宋德新“因小失大”的人認為他應該幹些什麼才是才盡其用,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對法學博士打公益官司,老百姓沒有一個不喊好的。老百姓的觀點很鮮明:這樣的“高射炮”多多益善。老百姓的遺憾也很坦率:可惜這樣的“高射炮”今天還太少太少。
這些年來,輿論對旅遊、餐飲、郵政、電信、鐵路等行業的“霸王”做派做了一次次的“炮轟”,聲勢不可謂不大,影響不可謂不廣,奈何諸多行業尤其是壟斷行業對這樣的“炮轟”滿不在乎,甚至懶得答理。這些行業的無恐,恃的就是沒有誰對它們提起公益訴訟,與它們對簿公堂,因此所有的“炮轟”都變成了“橡皮炮彈”,既傷不了它們的筋更動不了它們的骨。要求沒有足夠法學專業知識的百姓提起公益訴訟,顯然並不現實,而如果有很多很多的“高射炮”能挺身而出,以公益訴訟為己任,做公眾利益的代言人,相信局面就會大不一樣。
對於宋德新來説,打一場公益官司,出庭、取證耽誤時間不説,光是往來路費和蒐集、複印資料的費用,每次都在千元以上,遠遠超出了標的只有幾十塊錢的公益訴訟獲勝所獲得的補償。然而對於社會對於公眾而言,然而對於社會對於公眾而言,公益訴訟可以強化對公共權力的監督,引導公眾樹立法治理念,推動民主法制進程,確是茯益匪淺。
公益訴訟説大可大,説小可小。往小了説是捍衛自己的權利,往大方面説則是為了公眾的利益,但是不論大小,它都是健全的法律體系中不能缺少的。要求沒有足夠法學專業知識的百姓都能提起公益訴訟,顯然並不現實,因此作為法學研究者,率先垂范參與公益訴訟,維護被損害而無人代表的公共利益,就不僅是一種責任和使命,而且也是一種喚起民眾法律意識的方式。社會需要更多的“高射炮”,期待著有更多的有責任感的法律工作者、法學研究者成為這樣的“高射炮”——這應該是法制進程中一道美麗的風景。(作者: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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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