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娛樂 | 經濟 | 科教 | 少兒 | 法治 | 電視指南 | 央視社區 | 網絡電視直播 | 點播 | 手機MP4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網友原創] 公權怎能泄私憤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10日 17:34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7月25日,平武縣質監局副局長因為超速被當地交警處罰;兩天后,平武交警大隊接到一份《質量技術監督通知書》,被告知須持測速儀有關證書到縣質監局接受調查,並立即停止使用測速儀。8月3日,在綿陽市質監局紀檢部門的干預下,才撤回7月27日的《質量技術監督通知書》。(據華西都市報消息)

  因開車超速交警處罰了質監局副局長,質監局隨後也“行使”執法權,對交警所持的測速儀進行質量檢定,並要交警立即停止使用。交警沒有了測速儀,看你還測誰的超速、罰哪個款?正如小孩子一樣,你推了我一掌,我馬上還你一腳,“投李報桃”,現過現,報復在眼前。可這是幾十歲的成年人,是人民的公僕,是國家執法機關!用公權來泄私憤,把執法當作兒戲,不是白紙黑字,有誰能相信。在當前開展“保先”教育的情況下,國家機關發生這樣的怪事,有關單位難道不值得反思嗎?

  用公權泄私憤是一種典型的特權思想。有人在執法機關工作,認為自己是“執法的”,就應該與眾不同,似乎自己就高人一等,儼然自己是個特殊公民。在人民群眾面前趾高氣揚,社會秩序、規範自己可以不遵守。這次開車超速被交警抓了現行後,表明“副局長”、“我也是執法的”身份,就是這種思想的自然流露。這種思想任其發展是相當危險的。試想,你是質監局長,交警測你超速,你可以用你擁有的執法權,要其立即停止使用測速儀;如果你是公安局長,別人冒犯了你,你不就要不分青紅皂白抓人;如果你掌握了軍隊,那你一不順心,豈你不就要……不敢想象!

  平武的測速儀質量檢定事件,還反映了當前執法隊伍素質不高的現狀。今年5月,在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分局發生了“打人風波”,現在平武縣質監局又發生用公權泄私憤的事情,雖是個別,但一斑窺豹,執法隊伍思想基礎參差不齊,恐怕是不爭的事實。

  同時還要指出的是,對此次平武縣質監局發生的事件,相關領導和當事人認識還不到位。質監局副局長稱整件事都是一個誤會,“我們的執法程序肯定是對的,但方法欠妥。”怎能輕描淡寫地説是“誤會”、“方法欠妥”,文件發出後,有關領導協調,堅持正確不收回,僵持了8天,不是上級紀檢機關干預,還不會撤回。而且幾名交警還證實,當初這名副局長被罰款後説過這樣的話:“你們不買賬,老子今後也不買你們的賬!。”這其中的意味難道還要明説嗎?綿陽市質監局的領導,談到平武質監局發《通知書》一事,用了“主觀”、“毛躁”、“急躁”,從平武縣這位副局長的言行來看,這豈是這六個字結論得了的。

  國家行政機關的執法權,是為了維護社會經濟的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經濟的穩定與發展,人民賦予的權力。必須要依法行使,決不能用來謀私利,更不能挾嫌報復。在執法機關工作,只是社會分工的不同,在法律面前公民一律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我們不能連封建士大夫思想都不如。一個人難免不犯錯誤,只要知錯就改,就是好同志;同時還必須能正確深刻地認識其錯誤産生的根源,真正地接受經驗教訓,才能避免下次再犯。(作者:szshkq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瀏覽原帖全文 發表不群高見

  →→進入"網評天下",發現更多話題!

責編:張會玲

相關視頻
更多視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