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綜合消息:蘇丹紅事件余波未平,光明牛奶、雀巢奶粉、哈根達斯冰淇淋、又相繼被查出問題。截止日前,孔雀石綠、甲醛啤酒事件又闖入我們的生活。沒完沒了的曝光,其後是有關部門沒完沒了的“清剿”運動。然而廣大消費者關心的卻是:在“圍剿”的同時老百姓吞下的毒由誰來挽回?誰又能回答:“我們究竟還要中多少埋伏?”
→→6月中旬,《環球時報》編輯部收到一封讀者來信,揭露國內啤酒行業為了控製成本,用可疑致癌物甲醛充當穩定劑的黑幕,該報當即對此進行調查。>>詳細
→→7月11日,韓國媒體報道韓國食品醫藥安全廳下令,要求有關方面緊急收回並檢測今年從中國進口的啤酒。該部門計劃對收回的中國啤酒,以及未來所有從中國進口的啤酒進行甲醛含量檢測,涉及了12個中國啤酒廠商的15個品牌。7月12日日本媒體報道日本厚生勞動省已經向日本各地相關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啤酒進口商向中國啤酒出口企業進行書面確認,確保啤酒不含甲醛。
6月5日,英國食品標準局在其市場上銷售的鮭魚體內發現“孔雀石綠”,發出了繼“蘇丹紅1號”後的又一食品安全警報。消息傳至中國,媒體和消費者發現,“孔雀石綠”竟是我國漁民最常用的藥劑之一,在漁藥市場上以每公斤30元的價格大肆出售!一個月後的7月7日,農業部終於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在全國範圍內嚴查違法經營、使用“孔雀石綠”的行為。“孔雀石綠”對人體具有致畸形、致癌作用,在我國卻長期被違法用於漁業生産和運輸。對此,不少消費者後怕不已,望魚心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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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英國食品標準局公佈含有“蘇丹紅一號”染色劑的食品清單,歐洲迅速開始嚴查。十多天后的3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官員公開表示:“還沒有接到食品中使用蘇丹紅的報告。”但僅僅3天之後,廣東亨氏美味源食品有限公司就被查出“蘇丹紅”,各地報告也連續不斷,消費者一時陷入恐慌。事實上,早在多年前,我國就禁止在食品加工中使用“蘇丹紅”,卻遲遲沒有檢測標準出臺。這場事件中,公眾對有關部門的質疑之聲扶搖直上:明知“蘇丹紅”有害,有關部門卻長期不檢測、不查處、不警告,活生生把廣大消費者引入了有毒食品的伏擊圈!
認識“蘇丹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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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查出含“蘇丹紅”的食品清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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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述:
不難看出,以上三起事件頗多相似之處。“孔雀石綠”及“蘇丹紅”事件,兩起事件都由外國率先發出警告繼而影響中國;啤酒甲醛事件因一封讀者來信揭露國內啤酒行業用甲醛充當穩定劑的黑幕而引發,但韓日在此事件中所做出的強烈反應---收回中國啤酒以檢測其甲醛含量,顯然對此事件起了不可低估的推動作用。
以下是我們了解到的相關事實:
→→早在1996年,我國出臺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就明令禁止使用“蘇丹紅”。但10年過去了,有關部門竟然還沒有拿出來相應的檢測標準。所禁項目無從檢測,禁令無疑等於一紙空文!
→→早在2002年5月,我國農業部就已將“孔雀石綠”列入《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化合物清單》中,並且幾年間媒體對“孔雀石綠”的曝光也不斷見諸報端,卻遲遲未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而採取有效措施。直到國外事發,有關部門才慌慌張張開始搭建檢測實驗室。
→→甲醛作為一種被國際癌症研究機構確定的可疑致癌物,由於其具有的危害性很大,早在上世紀80年代初,我國衛生部、勞動部、輕工部和衛生防疫總署就聯合發文,明令啤酒行業禁止使用甲醛。但在日韓兩國緊急將中國啤酒撤架的同時,國內仍在標準和檢測問題上爭吵不休。
在尚未聽到“警報”的平時,我們是否將寫在紙上的“禁令”化為了實際行動?!
“蘇丹紅”事發,10年沒有出臺的檢測標準一個月搞定;“孔雀石綠”曝光,3年不見影子的檢測設施兩周搭建成功。可見,對於食品安全,有關部門不是不能為,而是不作為。有關部門10年不為,一次“圍剿”就可彌補,但老百姓10年間吞下的毒,由誰來挽回?
在國內消費者和媒體的推動下,相關部門才介入並大規模查處;被曝光時兩種化學藥品都已經在國內為害多年;有關部門對兩種物質的危害早有掌握,卻一直未作出有效的防範及警告。此外,最讓消費者不可接受的事實是:查處“蘇丹紅”之初,我國竟尚未出臺相應的檢測標準;“孔雀石綠”事發之時,有關部門還不無炫耀地宣稱“即將開展檢測,相關檢測實驗室將在兩周內搭建完成。” >>詳細
在甲醛啤酒事件被妙的沸沸颺颺的同時,有關專家建議,我國應出臺相關要求,在充分保護啤酒企業商業秘密的前提下,要求啤酒生産企業適當公開本企業生産啤酒過程中的穩定劑配方,以使消費者享有更多知情權。
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高級工程師李經津在廣西南寧舉辦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系列標準培訓班”上説:依法依規查處“問題食品”屬於事後監督,作用相對有限;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對源頭、過程進行全面、標準化控制管理,才是強化食品安全的根本途徑。
應該説李經津指出了問題的根源,這也是普通老百姓最關心的方面。我們不願再看到沒完沒了的曝光,也不想再看著有關部門如何如何地“清剿”,以及一遍遍的澄清、解釋,我們只是希望有關部門在食品上架之前能夠確保這些食品是安全的、無害的。
6月29日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作關於食品藥品安全形勢與監管工作的報告時説,目前,我國食品安全形勢總體好轉。但是,一些深層次問題沒能根本解決,當前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有發生。2004年,衛生部通報的381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中,由微生物污染引起的140起,中毒9251人;由食用有毒動植物引起的72起,中毒1466人。>>詳細
上面這些數據只是直觀地反映了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那麼那些隱性的事故呢?那些我們吞下去的、對我們的身體造成傷害的但幾年之後才會産生嚴重影響的有害食品呢?
2003年,國務院組建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重大事故查處工作。2004年,又按照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的原則,採取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方式,進一步明確了農業、衛生、質檢、工商等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夠以百姓利益為先,將工作真正做到實處,落到實處。
中國有句古話:民以食為天!行業危機也好,信任危機也罷,與百姓利益相比,都無法放在同一個天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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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