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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願更多的人挺身而出 

央視國際 (2005年06月08日 16:11)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6月4日瀋陽市沈河區三經街,一名黃衣女子揮舞著帶鐵頭的自行車線鎖,抽打著一名已經倒在地上無力反抗的女孩。據圍觀者説,這女孩因無意擋了一部豪華的“悍馬”車一下,便被車上的人毒打。大家眼看著女孩被打得幾乎昏過去,不禁開始憤怒,有的人上前阻攔,有的人開始報警。很快,打人者便被公安人員帶到了瀋陽市和平區八經街派出所,兩名目擊者自願跟警方到派出所為被打女孩做證。(6月6日《華商晨報》)

  按目前流行説法,這則新聞可以叫“悍馬打人案”。對這種野蠻的犯罪行為,我並不感到吃驚,它已經不是“新聞”——以強淩弱就是某些人的生存法則,因為擋了自己的道,警察不是連收費孕婦的肚子也猛踹嗎?因為擋了自己的道,太原的“好警察”不是連北京的“好警察”都活活打死了嗎?……

  不光不是新聞,其實古已有之——官老爺們出行,轎子前面有鳴鑼開道的,甚至有拿著鞭子抽打路人的,就是為了防止草民擋了官老爺們的道。道路是一種有限資源,你用了,我必然用不了,你要是擋了我的道,非叫你吃苦頭,下次好長點記性!我想,這或許就是某些官老爺的心態,而這種心態不幸被某些官員和富人繼承了下來。

  這是無形的威懾。但我想説,現代是民主法制社會了,某些官員和富人們,你們不能為所欲為了。你看,“大家眼看著女孩被打得幾乎昏過去,不禁開始憤怒,有的人上前阻攔,有的人開始報警。”這不光是一種樸素的同情弱者心態,也是一種自保行為——如果聽之任之,下次被打的就是我了。當我讀到“兩名目擊者自願跟警方到派出所為被打女孩做證”,我感到欣慰,越發堅信我們這個民族大多數人依舊富有同情心和正義感,不畏強暴的傳統還在,荊軻還在。

  我既而想,要是每當發生類似事件,更多的人站出來“阻止”暴行,“報警”,“自願去派出所做證”,使打人者認識到這個社會有正義,有法律,那麼必然對他也造成一種威懾,迫使他收斂自己的暴行,久而久之,或許“某某撞人案”和“某某打人案”就會不出或者少出,那麼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和諧,美好,不必見“某馬”而繞行了。(作者:王偉)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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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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