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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婚檢永遠是個人選擇問題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31日 19:33)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29日,廣州市婦聯、市衛生局、市婦兒工委辦聯合召開“尊重生命尊重愛——婚前醫學檢查座談會”。 會上提供的資料表明,2004年廣州市登記結婚的婚檢率由2003年的97.7%急劇降為4.88%,與此相對應的是新增缺陷兒童約1000多名。有專家提出,取消強制婚檢與現行《母嬰保健法》矛盾,建議現階段應恢復強制婚檢,並予以規範或免費。

  從強制婚檢被取消之後,類似的建議便不斷被提出來,而理由都是相同的,即新生兒缺陷率的上升,且都有數據為證。數據究竟是否有足夠的説服力姑且不論(2004年出生的缺陷兒童,其父母結婚未必都在2003年10月之後,而且報道中也沒有提及以前的缺陷率),筆者只想強調一點:是否婚檢永遠是個人選擇的問題,所有的建議都不應超出這個範疇。

  我們國家正致力於建立法制社會,法制社會的一個根本特徵就是公私分明,私人領域奉行個人自治,外人不得干涉。而是否婚前檢查,就是一樁只關乎雙方利益的事,強制婚檢顯然是違背了這一點。

  或許有人認為,是否婚檢不止是個人的事,因為它影響到後代的健康,也就影響到國家的人口素質,因此,國家有必要過問。無疑,這樣的説法是有道理的,但是並不構成國家就可以實施強制婚檢的理由。哲學上講事物是普遍聯絡的,而現代意義上的國家是自由人的聯合體,既然是聯合體的一員,個人的任何做法都會與國家産生聯絡。比如説,個人的戀愛婚姻,我們現在都承認是個人選擇問題,但是,擇偶不慎的可能性是時時存在的。其結果,比如産生家庭暴力問題,出現包“二奶”現象等等,就會對國家産生影響。首先這會對影響社會的和諧,其次,家庭矛盾又會影響到社會經濟發展。那麼,國家是不是可以因此對社會成員的婚戀選擇表達必要的“關懷”呢?其荒謬性不言而喻。

  但是,這並不是笑話,古代甚至現在一些農村地區,父母對子女婚姻進行過多干涉的情形也是存在的,其理由就是“還不是為了你們好”。客觀地講,為父母者社會經驗豐富,而婚戀中的男女不可避免面臨關於對方的信息匱乏問題,父母的經驗對於選擇的合理性能起到很好的補充作用。但是,我們現在的主流價值觀為什麼還是反對這種補充呢?原因很簡單:婚姻是個人的事,選擇無論對錯,都由個人承擔。現在,主張恢復強制婚檢,就像建議父母干涉子女婚姻。滿以為是為了別人好,卻不知是一種權利的越位。正如婚姻選擇的任何後果都應由自己承擔一樣,個人是否婚檢的後果也由個人承擔,包括缺陷兒的出生,這可以看做行使權力的必要代價。

  父母不干涉子女婚姻,卻不能眼看著他們往火坑裏跳,作為一種責任,父母總要給子女必要的提醒和忠告。國家面對在婚檢面前選擇的男女,也不能毫無作為,進行必要性的提醒,以相關的事例和數據進行説服,用免費進行引導,從而促進他們婚檢意識的生成。但是,僅此而已,真理向前邁一步就是謬誤,進行強制婚檢就是這樣。(網友:王東仁)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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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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