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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 向潰敗的道德再捅一刀?

央視國際 (2004年11月02日 13:29)

  以德治國是美好的願望,依法治國是強制的選擇,社會的發展總是在道德與法律的並行中前進。不久將要出臺的《物權法》中的某些條款,就是鋻於道德不斷潰敗的尷尬而引發諸多物權糾紛,才不得已而為之的強制性選擇。其中主要的看點,就是對原本屬於道德範疇的“拾金不昧”,重新以法律的形式界定為有條件的“拾金圖報”。然而,意想不到的是,該法律還為正式出臺就引起了社會的極大關注和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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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道德是法律的超越早已形成了社會的共識,但不可否認的是,張揚私利的商品經濟社會對傳統道德社會産生了極大的衝擊,金錢萬能的非理性思想早已形成了主流,因物權糾紛而引發的社會矛盾多年來已經嚴重地困擾著道德的社會評判和法律的底線選擇。儘管人人都清楚當今道德潰敗幾乎都是金錢惹的禍,但非理性的金錢萬能思想仍然擋不住物權糾紛發生時對金錢的誘惑,所以,在這種時代背景下,法律設置底線對道德潰敗進行干預也就順理成章了,不過,從“拾金不昧”到“拾金圖報”的法律設置過程,雖説是順理成章可以理解,但不得不承認這是道德的潰敗尷尬和法律的無奈選擇,同時也是法律對道德的顛覆性困惑,更是道德和法律的雙敗結果。

  “拾金不昧”,幾千年來都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道德,而今天卻要以法律的形式賦予“拾金圖報”的內涵,筆者真不知道《物權法》中的這一規定究竟是法律的“有效”呢,還是法律的“有笑”?有人曾經説過:“不要總想用自己的意志去改變別人”,立法的宗旨是要得到社會的理解和共識,這種法律才能具有“有效”性,而該《物權法》尚未出臺就以經引發了社會爭論,難道不覺得“有笑”嗎?“拾金不昧”歷來就是道德評判的範疇,《物權法》果真出臺“拾金圖報”的法定條文,簡直就是向潰敗的道德再捅一刀!

  筆者雖然理解“拾金圖報”的律條可以實現有關物權糾紛迅速解決的現實意義,但卻不得不思量這樣的律條帶來的連鎖負面影響——未來會不會出現其他法律對繼續潰敗的道德再捅上第二刀、第三刀、甚至第N刀呢?諸如“見錢勇為”、“助人為錢”(這種情況在現實社會中已經並不鮮見),更為嚴重的是120救護會不會“見錢出車”,110會不會“見錢出警”、119會不會“見錢救火”……等等後患?如果照目前道德繼續潰敗的速度,也許筆者“杞人憂天”的悲哀將會“一切皆有可能”了!更可怕的是,千百年來的道德教育將會遭到基礎性顛覆,為人師表的靈魂工程師對學生的道德教育從何説起,一些美好的道德詞語會不會從書本詞典中消失?這正是:“千載道德乾坤移,萬世禮教銅臭迷;靈魂美醜作顛覆,何顏高唱育桃李?”難道《物權法》中“拾金圖報”的律條充當的就是道德繼續潰敗的“強心劑”嗎?!

  “有錢能使鬼推磨”,這是對“金錢萬能”的最佳詮釋。在大力倡導道德回歸的今天,《物權法》中“拾金圖報”的律條很顯然與傳統道德存在著衝突,這不能不引起全社會的思考,因為,“拾金不昧”畢竟是傳統優秀道德的重要精神之一。所以,筆者認為,屬於道德範疇的矛盾,還是留給道德去評判為好,這才是社會發展的正道。(網友:文中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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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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