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從艾滋病案犯咬傷刑警隊長説起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2日 14:27)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據《江淮晨報》7月2日報道,2004年5月27日,當陸吉付坐在安徽省利辛縣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時,他也許還不知道,他竟然成為我省打擊“利用艾滋病犯罪”第一案的主角。也就在這一天,在利辛縣法院不遠處的縣衛生防疫站,還是這起案件的一位傳奇人物,該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王純青正在接受艾滋病感染的復查。在3個月前的抓捕中,艾滋病患者陸吉付帶血的牙咬破了王純青的小腿。
看到這個新聞,人們首先想到的是關於“艾滋病犯罪”的問題,想到怎麼樣打擊這類犯罪。或者想到的是,關於保護辦案警察的安全的問題。這才是新聞的主要核心。但是,筆者細讀新聞之後,卻想從主要核心説開去,説“偏”去“跑題”評論一下另一個可能被人們忽略但也非常關鍵的問題,那就是關於獻血,賣血的標準與安全問題。
筆者有這一想法是看到了新聞中這句話:“陸吉付,利辛縣劉家集鄉陸樓村人,雖然目不識丁,但正當壯年的他看到村裏一些人不用種田,只要賣血就能掙到錢,他也加入了賣血大軍。然而,此舉卻讓他付出了難以挽回的巨大代價,2002年,在賣血中交叉感染,鐵蛋被查出感染艾滋病病毒。”
報道中是“賣血”,與“鮮血”無關。但是筆者也因此想到“獻血”的相關問題。因為無論是“賣血”,還是“鮮血”,儘管一個“有私”,一個無私,從客觀上講都是對社會有益的。可是“此舉卻讓他付出了難以挽回的巨大代價”的結果也許會讓很多人對賣血,獻血産生顧慮甚至恐懼。然而,這也不是危言聳聽,現實中確實存在這樣的問題。
首先,關於賣血,獻血限制的問題。“賣血”行為從法律上是被允許的,但是應該有所限制,而不能沒有規範甚至把這當作一個謀生的手段。其實不僅賣血應該有嚴格限制,就算是無償獻血也要有嚴格限制。這不但是為了獻血者的健康,也是為了社會的健康。而不能因為是“奉獻”就越多越好。前段時間,新聞就曾報道有“獻血英雄”無限制獻血,拿到了幾十本獻血證,這樣行為不但不科學,還有為了榮譽而獻血的不量傾向了。
其次,關於賣血,獻血的衛生安全問題。如果説賣血,獻血沒有嚴格限制的危險是無形的,長期的話,那麼賣血,獻血衛生,安全問題,就是有形的,危急的。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我們經常聽到有人因為賣血,獻血而染上各種傳染病,尤其是艾滋病的報道。如果説賣血而得還有點“咎由自取”的味道,那麼無償獻血而染上就會讓人有“好心沒有好報”的痛苦。筆者就聽很多人對於無償獻血有這種説法:“我非常願意獻血。但是沒有安全保障,即使給我幾百萬,我也不去獻。”
固然,因為賣血,獻血而染上傳染病的只是個別現象,少數現象。但是,也應該看到,這確實極大的隱患和危害。不但會危及獻血,用血者的健康,生命,也會很大程度地打消無償獻血者的積極性。
如果對賣血,獻血的制度能夠更加完善,對賣血,獻血有嚴格的量的限制,質的檢測,那麼也許文中的陸吉付就不會“破罐破摔”成為案犯,即使他有犯罪的動機也不會那麼“有恃無恐”,即使咬了刑警一口,也只是幾個牙印那麼簡單。(網友:崔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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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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