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一隻“小螞蟻”的吶喊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25日 11:42)
用惡毒的語言誣衊、詆毀他人名譽,使人的心靈遭受毀滅性的打擊,在精神上剿滅他人生存的信心,只為滿足自己一時的快感和私欲——這種道德施虐和道德殺人,有時會當場毀滅一個善良的人性,有時會給善良的人性造成重創,從此埋下惡性刑事犯罪的禍根!這種為了個人私欲而侵害他人合法權利的新型犯罪,通過馬家爵殺人案的審理和最終的——“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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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否已被公眾逐漸了解呢?目前所有的法律文本,對這種新型犯罪,卻不能行使懲罰的權力。我國現行的法律文本,似乎過於偏袒了“道德施虐者”,而對道德受害方的“橫加指責”,使我們的刑法,已經或多或少出現了偏離公平和公正原則的跡象,這在很大程度上為道德犯罪提供了“避難”,對道德受害人則“雪上加霜”地行使了懲罰。
拿馬家爵殺人案來説吧!我以為在這個案件中,明顯存在著——對馬家爵的道德傷害!而在很大程度上來説,馬家爵是先被人——從精神上徹底毀滅之後,才“人性裂變”,最後鋌而走險地去殺人。
假如在馬家爵被處決後的今天,我們對道德殺人仍不加以“宏觀掌控”的進行約束,讓全社會都服從一個規範的道德法律文本,那道德殺人永遠都只會“逍遙法外”。假如維護的法律尊嚴不能成為全社會的共識,怎能讓全社會都去尊崇法律,重視法律,執行法律,並且自覺自願去維護法律尊嚴呢?
假如我們對道德犯罪不加管束,甚至麻木到熟視無賭,聽之任之,那後果會是什麼呢?一方面是:一些人無辜受到道德侵害和虐待;要麼輕生,要麼“人性裂變”到去殺人?且不説這將給社會大環境造成怎樣惡劣的影響,給社會生活和經濟積累造成極不穩定的多重變數,僅從這點來説,我們也不該完全漠視道德傷害的真實存在吧?加上我們現行法律的“欠缺和不足”,公眾和輿論導向只重視刑事案件而完全忽略道德犯罪,這對道德受害人顯得很不公平,對道德罪犯又太過於放縱。任由道德層面的“殺人和被殺”層出不窮?這不但會嚴重侵蝕現行法律的威力,更對構建“平和穩定的生存環境”,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我們有必要對道德層面的一些問題進行研究和討論,併為某些社會問題尋找適當的解決方案。我以為適時起草道德法準則的法律文本,對人的行為和人的話語增加一點約束和規範,這會有利於整個世界和人類的進步。更能對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起到保駕護航的有效作用。但我只是“一隻小螞蟻”啦!我能做到的,只是盡我的能力“喊出微弱的聲音”!但在喧囂的世界裏,誰能聽見“一隻小螞蟻”的吶喊呢?(光電石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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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