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給“問題標語”來個“釜底抽薪”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24日 13:16)
一場大規模的宣傳標語清理行動在雲南已告結束,遍佈城鄉、數以萬計的命令式、強制性、威迫性標語被抹掉。“凡是違背民本思想、傷害民眾感情的標語都要清除。”此次清理的宣傳標語多達35242條(幅),被認定違反民本思想的14869條(幅),其中有關計劃生育和教育類的較多。(6月22日《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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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標語是什麼?一般是指路邊的墻上、廣告牌上寫的貼的口號式短語,它以短小精悍,目的性突出、方向性較強為特徵。標語的內容也體現了發佈者的意志,並借此形成壓力,向社會強勢推廣。
經過“大鳴大放”那個不堪回首的年代之後,政府和民間人士都達成了一個“共識”,那就是言論是自由的,但言論的發佈得有一個度,應該受到限制,不當言論的發佈會誤導、煽動人心,於是政府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宣傳標語的發佈。標語不是誰想發佈就能發佈的,發佈標語的權限、內容和發佈方式都受到了嚴格的規定,自那個年代之後發佈標語的主體主要是各級政府部門,當然還有商業廣告,但商業廣告以促銷趨利為目的,基本談不上違背民本思想、傷害民眾感情。
發佈標語的主體多是地方政府部門,由於具體發佈人自身素質上的原因,標語不時會笑話百齣,甚至出現違反人本、傷害人權的標語,一些內容語氣極差的標語甚至影響著發佈機構甚至黨和政府的形象,有時冷不丁的一個標語刷出來充滿著恐怖氣氛,直接把政府或機構推到了人民的對立面,人為造成“水火不容”之勢。少數歸少數,但影響卻是惡劣的。所以在標語的製作上,從內容到發佈途徑發佈方式進行規範很有必要。
雲南省此次大規模的清理宣傳標語的行動中忽視了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這些標語的製作者是誰,清理這些標語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清理一下製作這些標語人的思想,提高一下他們的認識,不要搞得前面清理剛完畢,後面新標語又刷上來,思想還是那個思想,意志還是那個意志,內容還是那個內容,前段時間的清理工作豈不白做了?清理宣傳標語不僅僅是面子上的事,必須從製作標語人的思想上來個“釜底抽薪”,這才是標本兼治的辦法。
實踐證明,任何一種不良行為、現象的清除,採取運動的方式來實施,最終都會反彈、變本加厲。為了讓“問題標語”徹底消失,除了揭下那些“問題標語”之外,還必須清除發佈者的思想,必須在管理制度基礎之上建立嚴格的審查機制,否則不能保證“問題標語”不會捲土重來。(無遮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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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