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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在雞棚裏的母親——老大老二(2月10日)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1日 09:23)

  CCTV.com消息(社會記錄):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社會記錄》2月10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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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雞棚的母親將兩個兒子告上法庭

  在四川,當我們《社會記錄》的記者來到曾老太太住的草房時驚呆了。所謂的“房子”其實只是一大堆爛稻草,前不久,被一場大雨連澆兩天兩夜之後,這座稻草房子徹底倒塌了。就在房子搖搖欲垮地時候,房子的主人65歲的曾老太太逃了出來。頂著大雨,沿著泥濘的山路,她蹣跚著向前走,渴望尋找一處可以藏身的地方。終於在夜晚到來之前,在兩座兩層小樓中間,她找到了一個養雞的棚子,勞累的曾老太太睡下了。

  也許此刻你會嘆息,要是這位孤寡老人能有兒女就好了,孩子總該不會不管親娘的吧?

  你錯了,她不但有兒女,而且還有兩個兒子呢!她臨時找到的棲身之處是一個雞棚,在雞棚兩邊有兩座小樓,小樓正是她兩個兒子的,兩個兒子也許正在屋子裏喝著熱水,看著電視,舒舒服服地享受著生活,而他們年邁的母親就只能蜷縮在狹窄的雞棚裏,發愁那一堆爛稻草該如何拼湊成一座房子。

  老人在雞棚中睡了三天之後,她的兒子接到了縣法院發來的傳票,曾老太太以“不孝”為名告了兩個兒子。在法庭的調解過程中,大兒子一言不發,小兒子痛哭流涕,泣不成聲,斷斷續續地訴説著:“人家説‘大兒不管,小兒不孝’,我真不明白我不孝在何處,我們怎麼不孝了,我當小兒子含著眼淚把我父親送上山去的,為了贍養我們的爸爸……”小兒媳婦這時也來幫丈夫説話:“我們已經贍養了他老爸,當時為了贍養老爸,我們到現在還都欠著債呢,我丈夫氣得昨天晚上一宿沒睡覺。”

  法庭的調解人員在進行一番調解後,兩個兒子錶示聽從母親的決定,就是讓曾老太太自己選擇跟誰生活在一起。曾老太太躊躇了一會兒之後,她選擇了小兒子。小兒子錶示沒有意見,同意“接收”自己的母親,而小兒媳婦卻當著母親和法庭調解員的面提出了一個在她看來很重要的問題:“死的問題呢?死的事情怎麼辦?現在不説嗎?”

  這冰冷的話語在小兒媳婦口中輕鬆的吐了出來,她並不會意識到這“死”字會給活生生的母親帶來的傷害,似乎她也並不在乎這一點。

  就這樣,在法院裏曾老太太選擇了今後跟著小兒子住,大兒子出生活費。

  母親為何選擇與小兒子生活

  “為什麼在法庭上選擇小兒子呢?”

  “我是這樣想的,小兒子的房子是衝著街沿兒開門,説老實話,他們住在樓上,可以從上面關門,我就住在底下,不妨礙他們,大兒子的房子就要從他們的堂屋裏開門,就只有堂屋裏的一道門能關上,我進出會妨礙他們,再説我還不會用暗鎖,別給他們弄壞了。”

  聽到老人的回答,記者的鼻子酸了,眼眶紅了。

  説來説去,還是要替兒子考慮。母親終究是母親。

  可是,兩個兒子似乎並不理解母親的選擇。

  大兒子説:“我總認為這是人的命運,説實話,我這種人,生來就是吃虧的命,説句不好聽的話。”

  小兒子説:“根本就是不公平,知道嗎?這對我太不公平了,等於沒有兄弟情,碰見這種無賴,真的要是有一點兄弟情,就不會存在這麼大的問題,我爸爸的事,我就全管完了,現在我母親的事還得讓我管,現在我母親不還是得我管嗎?”

  照現在的情形來看,兩個兒子對自己成了被告都不太服氣,明明是養母親的事,他們卻多次提到三年前的父親,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用抓鬮來“分配”贍養父母的“任務”

  原來,在4年前,曾老太太家裏開過一個重要的家庭會議,參加會議的有曾老太太老兩口,兩個兒子和兩個兒媳婦,議題是兩位老人的贍養問題。曾老太太回憶説,當時是這樣商量的:兩個兒子説,一起贍養兩位老人,不如像分田種地一樣搞承包,兩個兒子,各贍養一位老人,那麼誰贍養誰呢?4年前的情況是這樣:爸爸歲數大,身體好,而媽媽年輕些,身體差,小病不斷。誰養爹,誰養媽,這就不好定了。這時,老爸想了個辦法,找來了兩張紙,讓大兒子在一張上面寫著爸爸,一張上面寫著媽媽,做成了兩個鬮,兩個兒子抓著誰就給誰養老送終。小兒子先抓,他抓著的是爸爸,這事就這麼定下來了。誰知就在小兒子分到爸爸的第二年,爸爸得了腦溢血,突然去世了。小兒子給爸爸送了終,辦喪事的時候大兒子也出了錢也幫了忙。不久以後,兄弟倆先後從草房子裏分家分了出去,蓋了房,立了戶,而曾老太太一直住在草房子裏,哥哥每個月給母親送去糧食和一些錢,但兩個兒子誰都沒説要把母親接到自己的小樓裏去住。

  家庭矛盾因為“手氣”而起

  在第一次採訪之後,又過去兩個多月了,我們都很想知道曾老太太生活得如何,於是,記者再次來到了曾老太太的村子。一進村子,我們就遇到了去親戚家取大兒子生活費的老人。“……95、96、97……100”在親戚把生活費數給老人之後,老人向我説了她的想法:“下面的那個稻草房子如果不垮的話,我還是願意在下面住,我不會上來的。他們也不會叫我上來住,我氣我自家沒有能力,沒存錢,我要是有能力,我就自己修好我的房子了,現在我是幸福了,也住上了他們的房子,大兒子也沒罵我,小兒子也沒罵我,要不是政府和你們採訪的關心我,哪個來關心我?要是沒人來管我,我也過不了幸福生活,也住不了他們的樓房。”

  曾老太太的大兒子今年40歲,高中畢業,在他們家算是最高的學歷了,在全村也算是文化人,現在他在村委會負責會計工作,是一名村幹部。大兒子心裏不是沒有一點悔意,但是他慚愧倒並不是為了老母親,而是覺得自己對不起領導,他沒當好兒子讓領導不滿意了,讓領導失望了。作為村幹部,大兒子具有責任心和集體榮譽感,可是,家務事上,他是不是應該先檢討自己對不起媽媽呢?

  小兒子今年38歲,小學畢業,當過4年兵,復員回家後在村裏的調解委員會當過調解員,本村有不少家庭和鄰里的糾紛都是靠小兒子出面調停解決的,從調解委員會卸任後第二年,小兒子自己家裏就鬧出了本村最嚴重的家庭矛盾。採訪中,小兒子對我們説:“我説本來再普通、再普通不過的一樁事情,那麼你只要把你的責任盡到,説句公道話,如果父親死在你們家,那母親到現在還在我這兒好好地過著,我沒話説也沒有可埋怨的,你得認命啊,你自己抓的鬮,你自己手氣不好,他自己做的鬮自己抓的,不是自己手氣不好嗎?”

  這家庭矛盾的起因,從小兒子的話裏可以聽出來,小兒子的理解是:誰讓大哥當初手氣不好又不肯認命呢?

  一個是重任在肩的現任村幹部,一個是德高望重的前任調解員,被他們的親媽以不孝為名告上法庭,細想想這兩位兒子説出來的話,在法院裏他們毫不顧忌地討論母親的後事該由誰來負擔,當著活生生的老母親,三番五次地説到那個“死”字,而又為了贍養母親弄得趨利而反目,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當我們嗷嗷待哺時,母親就是我們的大樹,讓我們依靠,為我們遮風擋雨;但是,當童年漸漸遠去,當母親頭上的青絲漸漸變成白髮時,她會不會想到,要想余生衣食無憂卻要憑藉一紙訴狀?

  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社會記錄》週一至週六23:40首播,次日4:40,15:30重播。

責編: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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