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評] 我看勞模做形象大使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13日 12:01)
全國勞動模範李素麗被北京城外誠家居文化廣場聘為企業形象服務大使,這一消息引來媒體眾多紛爭,依筆者看來,公交系統的勞動模範到城外誠當形象大使,説穿了一句話:衝著錢來。
其一,但凡請明星做廣告,無非是想讓消費者自覺地將明星與産品聯絡在一起,使産品獲得關注,從而帶動銷量。城外誠家居文化廣場副總經理劉振宇向記者坦言:李素麗作為全國勞模,她的名字家喻戶曉,黨和人民給了她很多榮譽,她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認同度是無可比擬的,她的價值是不可估算的。請李素麗作為企業言人,是因為她勞模身分會給企業帶來一筆巨大的財富。
其二,李素麗肯出賣自己全國勞模的聲譽,當然也是一個“錢”字。據劉振宇説:城外誠當然要付給李素麗報酬,而且要比影視名人還要多。名人的費用是多少, 深圳商報有説法(05月12日),目前如果請二三線的明星做産品代言人,所需費用從30萬元到50萬元不等;而一線的明星,價錢就更高了,人情價也得80萬元左右;康佳以“創歷史之最”的天價(估計超過千萬)聘請張曼玉為其品牌形象代言人。這樣一筆財富對站公交車的李素麗來説,該有多大的誘惑?
衝著錢去的李素麗是有點不好意思的。當記者請李素麗談談對此事的想法時,她卻以“現在談還為時尚早”拒絕了。李素麗還與該企業約定,“她本人不接受任何採訪”,面對記者的採訪電話,“李素麗不是不接就是掐掉”,儘管是一種不明智之舉,但這足以説明,在她的心裏,勞模還是有相當的分量,所以才會愧對公眾。
勞模的榮譽是崇高的,神聖的。但是,如今一些國有企業虧損、改制、破産,那些企業的“勞模”在講究等價交換的市場經濟體制下,失去了安身立命的環境。勞模成為特困的現象是屢見不鮮。海南日報(2003年01月15日)報道:據了解,我省共有3582名勞模,其中有274名是特困勞模。新華網(2003.01.21)報道:遼寧各級黨委、政府把解決勞模的生活、就業等問題作為重要工作,遼寧省又特別為564名特困勞模解決了住房。沒有解決住房的特困勞模有多少,就不知道,勞模貧困還不算,還要加上特困。從這一點來説,李素麗當形象大使,雖不能接受,但還可以理解。
我不贊成以勞模的名譽去當企業的形象大使,因為勞模出任企業形象大使,背離了勞模的精神價值。但是當我聽到又為多少多少特困勞模送溫暖時,我心裏的滋味比聽到李素美麗當形象大使那是要難過得多,作為勞模來説,他沒有得到應有的價值。如果有相應的價值回報,誰又肯去出賣國家賦予的榮譽呢?(網友:謝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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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