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評] 從權利視角看校園內的公開親熱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25日 11:10)
教室課桌被塗鴉、圖書館書籍被毀、情侶公開親熱……21日下午,北方工業大學食堂前的櫥窗以“校園不文明現象大曝光”為主題展示了由學校一位老教師自拍的照片,在學生中引起強烈反響。同學在對照片拍攝不文明現象表示震撼外,也有同學對公開“情侶親昵”表示了異議:“這種現象在情侶之間、在校園內實在是太平常了,並不會影響到別人。”(據《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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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對公開“情侶親昵”照片同樣表示異議,但卻不能同意這位同學的理由,一是平常並不意味著合理,二是情侶親昵不一定就不影響別人。在一個公共場合存在著不同主體的權利邊界,權利如何配置將影響到公共秩序能否正常運轉。
以權利的視角來看,學生情侶已是成年人,有公開親熱的自由和權利,我們不妨稱之為“親熱權”,但是,行使親熱權不是無限度的。比如在教室裏,有位同學在埋頭苦學,對他來講有不受影響的權利,我們不妨稱之為“安寧權”。結果這對情侶興之所至做出親昵動作,就必然會影響到那位讀書的同學。當然我們可以説非禮勿視,甚至那位同學也可以視而不見,但是,窺私欲同樣是人本性的組成部分,因此,那位讀書的同學不受影響幾乎是不可能的。這裡就出現了“親熱權”與“安寧權”的衝突問題。這兩種權利該如何配置呢?按照美國經濟學家科斯講過的診所和玻璃加工廠交易權的思路,我們也可以設想兩者之間進行交易。比如説,讀書的同學擁有“安寧權”的收益是200元,結果因為那對情侶公開親熱使收益降到零,那麼他可以出150元讓那對情侶離開,這時還賺50元。就那對情侶來講,比如説公開親熱的收益是100元,換個地方卻得到150元,也凈賺50元。也可以是情侶一方出錢讓讀書的同學離開,道理是一樣的。當然雙方的交易未必這麼簡單,但總可以通過討價還價得到一個都滿意的結果。
這樣的交易在很多情況下是適用的,比如拆遷中的安置補償事實上就是這樣一個討價還價過程。但是,如果遇上某一方或者雙方行使權利的收益是無窮大,那麼,就等於雙方失去了談判的基礎,而“親熱權”與“安寧權”之爭恰恰是這樣一種情況。就雙方來講,因為是學生,使用教室都是天經地義的,作為理性的人,肯定都不會選擇花錢買權利。但問題的解決總要有一方離開,這就需要一種制度安排,比如學校規定教室裏只準學習不準親熱,依此類推還包括其他會影響到別人的公共場合。雖然這樣的規定對個人的“親熱權”是一種侵害,但無疑是維護了大多數同學的“安寧權”。
儘管如此,學校將公開場合親熱稱做是不文明行為還是不妥的,因為這不是文明與否的問題,而是行使權利的方式恰當與否的問題,而採取公開展示這樣的行為,就更是欠妥當了。(王希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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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