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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從報道看報紙的誤導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15日 13:20)

  新聞背景 據西安晚報報道,6月7日下午,渭南市臨渭區員張小學高考考場門前,一名遲到2分鐘的女考生跪地痛哭哀求門衛打開大門讓她進去考試,但最終未能感動鐵石心腸的3名門衛,而抱憾考場之外……等待考生的家長們對門衛的做法很不理解,他們氣憤地説,女孩子就遲到2分鐘,離正式開考還有13分鐘,大門也不讓進,12年的努力眼看就毀在2分鐘上了,門衛要是多些人文關懷,這幕悲劇就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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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圍繞今年高考中出現的一次考生遲到兩分鐘被阻考場、門衛的做法是對是錯的爭論正在網上激烈展開。我想網友們不管説對説錯,只要言之有據、言之成理,都無可非議。但是對於西安晚報在對這件事的報道中流露出的強烈的道德譴責,本人深感震驚和遺憾,並對該報紙的社會公信力表示疑問。

  門衛按照規定要求不放遲到考生進考場是在認真履行他們的工作職責,何錯之有?可是這篇文章卻對這樣公正敬業的門衛表達了強烈的道德譴責,説門衛是“鐵石心腸”,“缺乏人文關懷”,“製造了悲劇”,“用2分鐘毀了考生12年的努力”,並通過“考生家長的表態”向門衛表達了“憤怒”之情。

  “遲到與否”是幾乎伴隨我們一生的事情,而“不要遲到”則是我們從幼兒園就接受過的最基本的素質教育之一。“不要遲到”,一是可以表達對他人的尊重,二是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考生遲到,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都是一個客觀的過錯,並已經構成了對考試規則的不尊重和對考場老師學生的不尊重,也等於自動喪失了參加考試的合法權益。

  報社對因為遲到而喪失了考試機會的事件進行及時的報道是好事,在報道中向考生因小錯而失去機會表示惋惜和同期也是應該的,但是更應該提醒和教育其他考生不要再犯類似的過錯,而不應該去譴責沒有絲毫過錯的門衛。

  我也非常同情這位遲到的考生,但我不得不指出她在遲到後採取的跪倒痛哭哀求的過激行為是非常錯誤的。遲到了就應該勇敢地承擔這個過錯的後果,而不應該試圖以過激的煽情行為,迫使門衛違規犯錯,並以騷擾考場其他考生為代價來挽回自己過錯所造成的後果。

  這篇文章只憑門衛拒絕放遲到考生進考場就斷定門衛是鐵石心腸和缺乏人文關懷,是非常不公正的和非常片面的,否則,所有忠於職守的執法人員只要不殉私情地堅持原則,豈不都成了鐵石心腸缺乏人文關懷之輩?尤其不能容忍的是文章的作者竟把考生遲到喪失考試機會的責任強加到門衛身上,譴責門衛製造了這幕悲劇,簡直是顛倒黑白是非不分。此外,這篇文章中的“12年的努力眼看就毀在2分鐘上了”的説法也是極其不負責任的。不錯,由於遲到喪失了一場考試的機會,可能失去今年的考取大學的機會,但是這樣就毀了十二年的努力了嗎?難道十二年的努力就只是為了考大學嗎?如果只要考不取大學十二年的努力就算毀了的説法可以成立,那麼每年高考落榜生的十二年的努力豈不是都被毀了嗎?失去了今年考進大學的機會,十二年的努力並沒有被毀,復習一年明年可以繼續考,就算考不取大學,這十二年學到的知識照樣可以為考生踏上社會發揮作用。

  考場考試門衛該不該違反規定放考生進去的爭論,看起來是一件小事的兩種看法,但本質上反應的是“要人治,還是要法治”的不同訴求。我們千萬不能以“人文關懷”為名,行“呼喚人治”之實。套用一句西安晚報這篇報道中的用語:如果這篇文章的作者多些人文關懷,還會在報紙上如此公開嚴厲譴責盡忠職守的普通門衛們嗎?(atong2439)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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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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