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委書記命喪高爾夫球場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06日 10:41)
當地兩家媒體報道內容大相徑庭 有關部門已定性為“因公殉職”
本報記者曾鵬宇報道 日前,湖南媒體報道了一起“意外事件”:11月1日,長沙縣委書記李振萼不幸在一高爾夫球場內翻車導致身亡。然而耐人尋味的是,當地兩家媒體對此事的報道大相徑庭,一家直言“意外身亡”,另外一家卻説縣委書記的死是“因公殉職”。
死於意外還是殉職
最早披露此事的是湖南某晨報,11月3日的相關報道稱:“下午3時許,李振萼到達球場。工作人員為其準備了電瓶車,李振萼先上了電瓶車,當球童準備將球棒等物放上電瓶車時,電瓶車不知何故已快速開動,隨即翻下高坡,車上的李振萼當場受傷倒地。當晚7時許,李振萼因傷勢過重終告不治……”
而同一天的當地某都市報頭版報道卻是《長沙縣委書記殉職》:“11月1日,李振萼與幾位來長沙縣投資的企業家,在位於長沙市開福區境內的青竹湖高爾夫球俱樂部進行談判。當日下午4時許,談判完成後,李振萼一行返回長沙縣。不料在下山途中,李的車突然翻滾到路側10多米深的低谷下。李振萼頭部嚴重受傷……”記者隨即聯絡該都市報,得知該報的消息來源是長沙縣委的在場幹部。
長沙市確認因公殉職
另據當地媒體報道,11月1日,長沙縣委書記李振萼在青竹湖高爾夫球場不幸遇難,此消息經媒體披露後,引起社會各方面的關注。昨日下午3時,在李振萼的遺體告別儀式上,有關方面對李振萼的死因有了明確説法———因公殉職,並公佈了這一不幸事件發生時的具體細節。
從有關方面提供的文字介紹,記者了解到事情發生的前前後後。11月1日上午,李振萼應長豐集團的請求,與長豐董事長李建新、副總經理歐玉華一道同日本客商談判引進汽車零部件項目事宜。根據日商要求,談判在青竹湖高爾夫會所進行。談判非常順利,效果很好。下午4時返回時,李振萼所乘坐的會所車輛突發意外,連人帶車翻下10多米深的高坡。事故發生後,青竹湖會所及同行人員立即採取措施,下午4時30分用車將李送到湘雅醫院進行全力救治。當地領導也立即趕到湘雅醫院組織搶救。但由於傷及大腦,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而因公殉職。
附:李振萼,男,1947年7月出生於湖南省常寧縣,1965年11月參加工作。先後當過工人、教師,擔任過校長、教育局長、長沙市郊區紀委書記、長沙市國土局局長、長沙市政府秘書長、長沙縣委書記兼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書記等職。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