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馬富才引咎辭職是個良好開端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19日 12:37)
去年底發生在重慶開縣的“12 23”氣礦井噴特大事故已調查終結。現查明,這是一起特大責任事故,原因主要是管理不嚴格、安全措施不落實,有關領導幹部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鋻於此,為了嚴肅法紀、政紀,教育幹部,對國家和人民負責,國務院同意接受馬富才辭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職務的請求。(《中國青年報》4月15日)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開縣井噴事故導致243條鮮活生命撒手人寰,萬餘群眾中毒受害,6萬百姓星夜逃難。井噴事故發生後,民間有關馬富才辭職的傳聞流傳紛紛,要求對其免職的呼聲日益高漲。
應該指出,作為特大型國有企業的掌門人,馬富才創造的經營業績可謂傲視群雄。中石油一年銷售收入3792億元,上繳稅費644億元,實現利潤536億元,位居國內企業榜首。中央政府從遏制頻發的重特大事故,應對嚴峻的安全生産形勢的大局出發,權衡利弊,“揮淚斬馬謖”,表明了對人民生命財産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和從嚴治政、依法行政的決心,體現了政府決策與民眾呼聲良性互動的進步趨勢。而馬富才主動回應社會責問,引咎辭職,體現了高級官員勇於承擔應盡職責的勇氣,值得肯定。
引咎辭職制度,不僅有助於整肅吏治,樹立官員“民本”思想,更是加強安全防範,確立高官問責機制的迫切需要。在國外,高級官員在重大事故發生之後,迫於輿論壓力和自我道德規範的約束主動引咎辭職,已形成行政慣例,並不罕見。它顯示了現代社會對相關官員在不構成法定罪責的情形下承擔更為苛刻的道義責任的嚴格要求,從而有效提升了官員的自律性和工作責任感。令人遺憾的是,雖然國內重大事故頻發,高層官員主動承擔責任的卻極為鮮見。他們推三諉四,忙著尋找替罪羊,把烏紗帽看得比什麼都重要,賴在官位上不肯讓賢。在他們身上,缺失的不正是為官者起碼的職業操守嗎?
作為第一個主動“吃”引咎辭職這個“螃蟹”的部級高官,馬富才的勇氣令人尊重。我們期待這一事件成為良好的開端,完善引咎辭職和高官問責機制,增強各級領導認真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責任意識。(俞洲)
責編:李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