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人大的另一隻“手”越來越硬了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1日 13:27)
北京青年報消息:昨天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十屆人大二次會議第四次全會上作工作報告時説,人大要以增強監督實效為核心,有重點地開展監督工作,探索和完善監督方式和監督機制,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吳邦國委員長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總結與強調,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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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除了具有修改憲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選舉或任命國家、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機構的主要領導人的權力,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具有監督憲法的實施,監督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的權力。後一種權力,一般簡稱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一府兩院”的權力。
人大是中國的權力機關,全國人大是中國的最高權力機關,人大的權力包括立法權和監督權。兩種權力就像人的兩隻手,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由於1949年以來,中國的基本法律體系主要是在全國人大的主持和努力之下建立起來的,在通常意義上,在普通群眾的心目中,人大就是一個立法機關,它的主要權力就是立法。相較而言,憲法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憲法的實施,監督“一府兩院”工作的權力,卻不是特別引人注目,人民代表大會本質上作為監督機關的另一項重要權力——監督權,也較少被人注意。
人大工作近些年來的一個比較明顯的變化,就是堅持了立法和監督“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原則,把監督工作和立法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把涉及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和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監督工作的重點,增強實效,同時通過執法檢查等多種監督形式,把增強監督實效作為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的關鍵。人大的另一隻“手”越來越硬了,這只“手”的形象也越來越引人注目了,與此同時,人大監督工作面臨的挑戰也越來越現實了。
5年前,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傳出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加緊制定《監督法》,《監督法》已經進入正式立法程序,可望早日出臺。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立法規劃中,《監督法》被列入“研究起草、成熟時安排審議的法律草案”。這幾年的全國人大會上,一直有代表呼籲要儘早制定《監督法》,以保障各級人大行使監督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隨著人大機關監督力度的不斷加大,人大的另一隻“手”越來越硬,制定一部《監督法》的實踐基礎已經具備,時機也越來越成熟了。(潘洪其)
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