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公共衛生服務應回歸“公共”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1日 15:03)
南方都市報消息:2月10日的《南方都市報》報道,珠海市口腔醫院院長姚遠等多名省政協委員在兩會討論中直言指出了我國公共衛生體系存在的種種問題,並提出了公共衛生體系改革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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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春季的SARS危機到當下的禽流感,種種公共衛生危機使得現有公共衛生服務體系中的弊端得到了充分暴露。投入不足、分配不公、質量不高……姚委員們指出的這些弊端普遍存在於中央與地方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之中。人們不得不承認這樣一個事實:改革開放之前,我們在總體經濟水平極低的情況下卻建立起一個受到廣泛讚譽的公共衛生體系;改革開放之後,公共衛生體系卻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中國的老百姓必須付出高昂的代價才能享受到質量與效率都不盡如人意的公共衛生服務。
姚委員認為,上述種種問題的原因乃是政府的失職與市場的失靈;事實的確如此。深究一步,我國公共衛生體系當下的問題從根本上源於兩種“迷信”(王紹光語)。
第一種“迷信”是對經濟發展的“迷信”。這種“迷信”認為只要經濟發展了,公共衛生服務的質量自然能夠得到提高;為了保證經濟發展的高速度,完全可以以犧牲公共衛生體系為代價。這種“迷信”直接導致了公共衛生服務的投資不足,以至於衛生總投入佔財政總支出比率年年下降。
第二種“迷信”是對市場化與民營化的“迷信”。這種“迷信”認為只要在公共衛生領域引入市場機制,就可以提高公共衛生服務的效率與質量。出於對市場化與民營化的迷信,從90年代開始,醫療衛生事業被推向市場;然而,公共衛生體系市場化改革的結果並不令人滿意。市場化非但沒有創造出一個高度公平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就連提高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效率最大化的目標都沒有能實現。
在我看來,這兩種迷信之所以盛行,乃是因為我們沒有認清楚公共衛生服務本身的物品屬性。這兩種“迷信”的存在意味著我們對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性”的忽視。
公共衛生服務的公共性決定了政府責無旁貸。政府作為最為重要的公共組織,乃是公共利益的維護者,政府的最主要職能與職責在於提供公共服務;公共衛生服務作為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其供給理應是政府的責任所在。且不論政府有沒有足夠的供給能力,至少政府不能將公共衛生服務置於其主要政策目標之外。我認為,即使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政府也必須力保在傳染病防治、基礎性醫療保健等方面的資源與政策投入。
公共衛生服務的公共性決定了“善治”取代“善政”的必要性。姚委員等提出回歸“文革”前模式以治療當下公共衛生體系的弊病,但我覺得大可不必如此。我認為,公共衛生服務雖屬公共物品,但其供給並不一定由政府壟斷。“公共性”不等於“政府性”,政府並非“公共性”的惟一代言人。當代公共衛生服務改革實踐表明,以社會多方力量共同治理的“善治”模式明顯優於政府一方壟斷的“善政”模式;只有將政府、企業、民間組織各方的力量整合在一起,才能夠保證公共衛生服務供給的高效率與公正性。當前,我們沒必要中止公共衛生服務的市場化,而是應該合理劃分市場化的限度,讓政府與市場各盡其能地配置醫療衛生資源。
簡言之,忽視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性”乃是當前公共衛生領域諸多弊病的起因,要革除這些弊病,最關鍵的就在於使公共衛生服務回歸“公共”。
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