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這點成績也報功,讓人很失望
央視國際 (2005年06月02日 14:16)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5月31日表示,去年各地在開展“霸王條款”點評活動中,採取各種措施加強後續工作,使點評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果。(6月1日《新華網》)
都取得了那些顯著成果?推動出臺指導意見。信息産業部於今年初下發了《關於治理當前電信服務熱點問題的指導意見》,初步解決了電信卡過期後的餘額處理問題。剩下也不過就是解決了廣東省商品房認購定金問題,還有北京的兩件事,還有一個三家汽車生産企業隨車文件修改的事。
在這些所謂的顯著成果中,也就“關於電信卡餘額問題”還算具有一定的普遍意義吧?這也是他們最説得出的成果了。而廣州和北京消協所取得的那點成果對別的地方的人來説能有多少實際意義?而三家汽車生産企業的隨車文件的整改和一般人又能有多大關係?再説了,這些難道僅僅是因為消協對“霸王條款”進行了點評,他們就主動整改了嗎?消費者和媒體的作用才更大吧?
必須承認,消費者協會能取得以上的成果已經不容易了,但就取得了這麼一點成果就拿來報功,卻實在是有點讓人看不懂。曾經有一句流行的話叫做“如果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幹什麼?”如果把這句話套用到消協身上,是不是可以説,“如果連這點事情都不做,還要消協幹什麼?”
是的,中消協的工作看上去也很努力,比方點評“霸王條款”,比方發出各種各樣的消費警示等等。但又取得了多少實際的效果了呢?被消協點評過的“霸王條款”,絕大多數還在“霸”著呢吧?消費警示又起到了多大作用?無良的“黑奶粉”還在坑害著嬰幼兒吧?小小果凍還在殺人吧?
由於自身性質(中國消費者協會于1984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全國性社會團體)的原因,中消協想起到人們期盼中的作用並沒有多容易,甚至可以説是不可能的。但勢必中消協的準官方性質還是很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了的中國消費者協會及其指導下的各級協會的職能就有七八項,而且當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遭遇不公以後,除了找消協外,似乎也沒有其他更好的去處。可面對著層出不窮的消費問題,僅僅取得了一點點成績就報功,是不是也太讓人失望了呢?(作者: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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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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