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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財政監督,功夫在“會”外

央視國際 (2005年02月24日 13:29)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全國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委員鄭功成教授證實,即將召開的10屆人大3次會議將把“財政預算”報告以書面形式印發給人大代表審閱,首次取消以往由國家發改委主任和財政部長口頭向大會報告的做法(見2月23日《新京報》)。

  誠然,財政預算報告由部長、廳長的口頭宣讀到書面印發,至少能讓代表的雙眼能在“財政預算”上多停留幾眼,是比以往眾代表豎起雙耳聽報告,左耳進右耳丟強多了。若各級政府在財政預算書面報告上多替代表們著想,遠離“天書”式表達,進一步將條目細化,那麼,這一舉措會促進財政金的有效監督的。

  但我們知道,按現行財政預算監督體制,每年春財政部門代表政府向各級人大作的預算報告不僅太過籠統,還“水分”不少。代表們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對財政預算弄個水落石出並非易事。不用説,結局都是“一致通過”。依法站出來與預算部門角力,及至要“擰幹”預算水分的“把關人”,應該説是屈指可數。

  不用説,我國現行財政監督體制存有“硬傷”:部門預算,領導“一言堂”能壓倒一切;財政支出,百姓如霧裏看花;人大對政府花錢的監督,説白了説“走場秀”;財政投資,拿納稅人的錢打了水漂;亂拍胸脯,亂投資亂吃喝亂建樓堂館所。諸如雲南、安徽等地官員吞剝上億財政救災款;一外欠巨債的重慶忠縣黃金鎮,竟耗資400萬把辦公樓建成“天安門”;安徽亳州市李興民榮升市委書記和新密市領導可以動用百萬財政,利令智昏地搞“大閱兵”……

  為何公權人可以隨意花財政金呢?首要原因不外乎是財政金支出監督弱化。在財政部門的日常工作中,普遍注重資金的撥付,而對支出的監督無論事前、事中還是事後,都重視不夠,監督流於形式,更缺乏力度。對一些不按預算執行或隨意改變支出用途等問題,沒有相應的解決辦法。監督難以形成制度化、體系化,直接影響了財政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另外,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尚未建立,財政支出過程中的浪費、違紀現象頻頻發生,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普遍不高。追溯以上原因的根本因素就是財政金使用不透明。這就使一些“一把手”恣意妄為,以為預算內的錢,就是我“一支筆”下的金庫,甩開磕拌,大筆揮灑自如。如果“不監不督”或者是監督軟化,用所謂的公正、廉潔的政治道德意識去管住他們面對“唐僧肉”的貪吃嘴,豈不比登天還難。

  應該説,財政收支有效監督的法律化制度的完善已迫在眉睫。《憲法》規定了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的職權,除了立法權以外,還包括監督權、行免權、質詢權等。人大財經委對政府部門的“錢櫃子”的監督是一種正常而常態的職責行為。可見,各級人大對預算花錢部門的有效監督,功夫其實在“會”外。我們應變“走程序、走過場”式大會審議批准預算,轉變為多層次、全方位的實質性監督,使財政金預算和使用的整個過程日趨透明,讓政府的錢箱成為一個“玻璃櫃”,讓手握公權者每用一筆財政款都拿到陽光下晾曬。如此,我們才能看到吞剝財政金的歪風被徹底剎住。(網友:周明華)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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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于冰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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