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個稅起徵點提高”和社會公平
央視國際 (2004年12月14日 11:53)
廣東財政正在對個稅起徵點提高進行調研。日前,記者隨省人大代表視察省財政廳時獲悉,今後幾年,中央將出臺提高個稅起徵點的改革政策,廣東目前正在進行相應的調研,從而儘早為改革政策的出臺做準備。 (《信息時報》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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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有關“個稅起徵點”提高的新聞總是能引起公眾的議論,廣東財政正在對個稅起徵點提高進行調研的新聞在短短的時間內,新浪網上的評論已經達到了三百多條,要求提高起徵點的不在少數,其中網友的一個觀點引起了筆者的注意:時代在進步,生活水平也在提高,可怎麼就活得這麼累!老百姓掙點錢不容易,養家,買房,子女教育,看病哪樣都不少花錢,就去找那些大款收吧(大意)。筆者以為,網友的議論代表了不少公眾的心聲,而在這些話語的背後,是公眾對社會的認同感和渴望社會公平的反映。
個人所得稅所要起到的作用就是,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讓工薪階層的稅降下來,富人應繳得更多。同時要讓能力強的人多繳稅,能力弱的人少繳稅,沒有能力負擔的人不繳稅。這也要求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就應該有所變化。全國性的一項調查表明,近八成的被調查者認為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應該提高,其中39%的人認為起徵點應在1500-2000元,27%的人認為起徵點應在2001-2500元以上,13%的人認為起徵點應在2501-3000元之間,7%的人認為起徵點應在3000元以上(見2月7日《市場報》)。這也充分説明民意是支持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提高的。這告訴我們,個稅起徵點提高是一種與時俱進的舉措,得民心,順民意。有些城市已經調整或者即將調整個稅起徵點已經説明了這一點。
對於個稅起徵點的討論,離不開對整個社會財富差距的認識。個稅的一個關鍵問題就是個人所得稅會落實到哪些人的頭上,並且通過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對最終的收入分配會産生什麼樣的影響。儘管人數不足20%的富人們佔有80%的金融資産或儲蓄,但其所交的個人所得稅卻僅佔總量的不到10%。也就是説個稅徵收上存在的“逆向調節”怪現象是明顯的。通過這樣的個人收入所得稅的徵收,個人之間的收入差距不僅不會縮小,而且會擴大。這是討論個稅起徵點所不能不注意到的,這關係到對社會的認同。我們知道,由貧富差距導致的對立和不滿情緒正在形成。在各種人們不滿意的現象中,貧富懸殊往往是處在最靠前的位置上,無奈與不滿同時並存。劉曉慶偷漏稅案引起的廣泛議論,雖然抨擊的是偷稅漏稅現象,但也夾帶著許多其他的東西,如富人都是偷稅漏稅的等,甚至不時出現打殺之聲。這些都説明個稅起徵點的提高與公眾對社會認同感密切相關。
那麼為什麼説關注個稅起徵點就是關注公平呢?社會公平實際上包括由低級到高級發展的人格、機會、交易、分配和心理感受公平等五大層次。個稅起徵點與公眾的分配公平和心理感受公平密切相關。社會公平與否,會對整個社會和諧運轉産生極大的影響,而這種影響又同社會成員關於社會公平的價值判斷和心理感受緊密相聯絡的。一般而言,社會成員心理感受公平的程度同其從事社會經濟活動的積極性是成正比的。根據現代心理學的分析,社會成員的心理感受與行為方式更容易受自己所得和他人所得比較的影響,當人們認為比較的結果是合理的時,就會産生公平心理,反之則産生不公平心理,不公平心理使人們産生相對被剝奪感,對他人和社會産生怨氣,從而影響經濟活動和社會穩定。個稅起徵點提高,有利於提高公眾心理感受上的公平。
個稅起徵點的討論,並不僅僅與個稅有關,而與對社會的認同感和對對社會公平的感受有關。(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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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