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5月24日 16:34 來源:
5月22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周生賢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環保法律執法檢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説,從環境執法來看,監管不力的問題仍較為突出,體制機制不夠完善。由於地方環保部門實行雙重領導、以地方為主的管理體制,環保局長的“烏紗帽”攥在地方領導手中,一些缺乏環境法制意識的領導,用“挪位置”、“摘帽子”等手段,直接干擾環境執法,環保局長“頂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頂不住”。一些地方以“清凈日”、“安靜日”為由,對工業區和重點企業實行特殊保護。(5月24日央視國際)
前不久,溫家寶總理在第六次全國環保工作大會上指出,做好新形勢下的環保工作,關鍵是要加快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從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轉變為保護環境與經濟增長並重,把加強環境保護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護環境中求發展。二是從環境保護滯後於經濟發展轉變為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賬,多還舊賬,改變先污染後治理、邊治理邊破壞的狀況。三是從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自覺遵循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提高環境保護工作水平。這是我們開展環境執法工作的行動指南。要做到“三個轉變”,關鍵是執法到位;而執法到位,關鍵在於組織領導和機制建設。
應當看到,出現基層環保局長“頂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頂不住”的不良狀況,根子在於有些領導嘴上唸唸有詞科學發展觀,而實際上還捨不得放棄粗放的發展觀和單純的GDP。因為粗放的發展觀催生一哄而起的“項目大觀”,由此帶來的“輝煌”政績和個人政治前途是立竿見影的。正是在“一切為了發展”的強烈氛圍之下,環保執法不得不讓位於招商引資與項目推進,基層環保部門要依法監管環境,難;要理直氣壯執法,更難;要重拳處罰污染企業,難上加難!但環境安全人命關天,又懈怠不得,基層環保局長就整天處於這種心理矛盾的“囚徒困境”之中。去年有一位基層環保局長在無可奈何之餘,用匿名的方式向上級舉報,“我舉報我自己”,借群眾舉報之力推動上級批示,督促棘手問題的破解,這是何等的悲哀!其中蘊含的深層次問題不能不發人深省。
各級領導必須從根本上轉變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的決策理念,才能真心實意支持基層環保執法者動真碰硬,嚴格執法,當前就是要加大對環境保護行政責任的追究力度,公開查處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強大的政策、輿論攻勢,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要切實貫徹《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堅決查處一批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環境違法違紀行為。要讓那些不重視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幹部,沒有完成年度任務地方的領導幹部,得不到提拔重用;讓那些漠視環境法律法規的領導幹部付出應有的代價。與此同時,打鐵先得自身硬。要加強環境執法隊伍建設,建設一支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奉獻精神強的執法隊伍。從事環境執法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忠於職守、敢於碰硬,懂執法,會執法,敢執法,做保護環境的忠誠衛士。堅決糾正那種“上級督辦、群眾上訪、職責明確”,卻就是拖著不辦的不良現象。
只有如此,一些地方“靠攫取資源賺錢、靠污染環境致富”、“少數人受益、多數人受害、全社會埋單”的現象才能蕩然無存,包括環保局長在內的基層環保執法人員才能既頂得住也站得住。(梁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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