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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鄉鎮衛生院不能一律姓“私”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13日 13:31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每個鄉鎮要保留一所公立衛生院,每個村至少有一個衛生院”。這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8月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加快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問題作出重大決策。(見新華社2005年8月10日電)這個決策用另一句話解讀,就是鄉鎮衛生院不能一律姓“私”。對於時下鄉鎮而言,國務院這個決策意義重大。

  時下,隨著鄉鎮機構改革向縱深發展,鄉鎮衛生院也自然而言進入改革範圍。鄉鎮衛生院如何改革,成了眾目所注。筆者看到,圍繞鄉鎮衛生院的改革,不少地方熱衷於參照鄉鎮小企改制辦法,擺出“放開”的姿態。何謂“放開”?一句話就是轉讓給民營經營。報載:近年來,北方某省對1955個鄉鎮衛生院採取“拯救行動”。為何要“拯救”?據悉是由於這些鄉鎮衛生院“效益不佳”;如何進行“拯救”?也就是要實行“資産轉移”,由全民所有變成民營。(見《新京報》2005年4月18日)這種做法用老百姓的話形容,鄉鎮衛生院的“民營化”就將衛生院賣給私人。記得,華東某縣早在2001年就將鄉鎮衛生院一賣而光,而上了當年4月19日的《人民日報》《華東新聞版》頭條。從經濟角度而言,這種“一賣了之”符合經濟規律,也比較省事。這種省事顯然只從轉制工作角度而言,但是,鄉鎮衛生院的改革不能只看到經濟利益,不能只圖省事,更重要的是要看到轉制後的衛生院能為鄉鎮農民群眾提供方便的醫療服務。假若後一條不能保障,那麼鄉鎮衛生院的改制不能説是成功。人們看到,在所謂已“改制”的某些鄉鎮衛生院,儘管比過去講求經濟核算,但在為農民提供方便醫療服務方面卻是十分欠缺的。有的隨意漲價,有的管理混亂,農民意見頗多。國務院重申每個鄉鎮要保留一所公立衛生院,就是要求人們在改制中不能偏離為農民服務的方向。

  每個鄉鎮至少保留一所公立衛生院,就要求各級政府重視鄉鎮衛生院建設。這種重視是體現在方方面面的,既要對衛生院領導班子進行考核,也要千方百計提高醫生素質;既有制度方面的建設,同時也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健全醫療服務體系;既要從政治上關心,同時也要從財力方面加大投入等等。其實,保留至少一所公立衛生院,就是要把鄉鎮衛生院辦成農民自己的衛生院,讓農民有病能放心進入衛生院療治,讓衛生院成為農民“病有所醫”的場所。

  國務院關於每個鄉鎮都要保留至少一所公立衛生院的決策是深得人心的。由此聯想到其他。人們看到,在近年一些地方颳起 “一賣了之”風氣的影響下,一些單位不分青紅皂白拍賣國有公有資産給私人。而今,原來國有或集體所有的一些學校、供水廠都成了拍賣的“賣點”。一些地方以賣多少國有集體資産視為“改革成績”。而在這類所謂轉制的背後,隨之而來的是為民服務傳統的大丟失,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反思。其實,改制改革並不等於拍賣;改制並非等於私有制。一些經營好的衛生院、公園旅遊場所、水廠等公益項目,通過吸納技術,加強制度建設等方面去提高檔次,也是“搞活”路一條,不必都走拍賣轉讓那“華山路”。做到了這一點,關鍵是當地決策層心中對改革有個明晰的觀念,堅持“以人為本”,堅持“情為民所繫”,堅持實事求是原則。 (亦菲)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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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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