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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17個不準,特權的"制度暗示"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12日 14:06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據人民網8月11日報道,安徽省近日出臺《關於加強對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管理監督的暫行規定》,要求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必須遵守“17個不準”。

  這類制度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但意義卻是積極的,至少説明安徽省領導抓廉政建設工作抓到具體部位上。此前,河北省委也出臺新規定,要求領導幹部嚴管“身邊人”。我們原本期盼制度制約權力和權力的外延,但是往往制度遭到了權力的蔑視,被“靈活變通”,形同虛設,這制度加制度又能怎樣? 因此,從深層次看,這一類的規定無非是制度之外再套上一層制度,難免給人一種“制度秀”的感覺,何況對領導身邊工作人員制定特別的制度,似乎是特權的又一次暗示。

  領導身邊的工作人員本無特殊之處,也是普通的工作人員。既然在工作上沒有特別之處,在紀律制度方面也應與一般工作人員平等相待,遵守黨紀國法和機關工作制度、機關工作人員行為規範,不應有什麼特別的規定。如果一定得有,也是早就有制度規範好了,無須現在再來搞“十七條”。我們有一種傳統的特權思維,認為在領導身邊就應區別於一般機關,於是領導身邊人就高人一等,“見官大三級”,就得另眼相看,而他們所做的工作自然就充滿了神秘感。由於戰爭時期和歷史的原因,對領導身邊工作人員的要求的確超乎尋常,考察特別嚴格,非出類拔萃者幾乎沒有在領導身邊走動的機會。隨著形勢的變化,政府機關越來越公開和透明,除了法律規定的國家機密等必須保密的事項外,凡政府的信息都必須向公眾公開,一個更加民主法治的政府在用人問題上標準日趨統一,領導身邊工作人員並無特權也無特別的制約和規定。沒有特別的權力就沒有特別的約束,因此對領導身邊人作特別的約束性制度規定就是暗示他們有特權,而這種特權無一例外的寄生於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和影響。

  誠然,這樣的特權的確存在。有一種説法比較盛行,領導身邊好辦事,領導身邊好提拔。因對配偶、子女、秘書等“身邊人”管理不嚴,或違規提拔幹部等,給工作帶來嚴重損失、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案例並不少見。而且在“指揮部”工作年輕人既覺得是一種優勢也是一種實力。論資排輩“梯隊式”的領導機關工作人員就像走馬燈一樣走了一茬又來了一茬,不是領導格外“喜新厭舊”,而是不能耽誤了這些小青年的前途。大有大安排,小有小安排。都是鞍前馬後,不給個一官半職,與情與理好像都説不過去。於是,這如何“打發”領導身邊的幹部就成了組織部門細心琢磨的一門學問,提升方面的特權是領導身邊工作人員最大的收益。

  重復的制度只能降低制度的嚴肅性,要從根本上管好用好領導身邊人,最關鍵的著手貫徹執行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公務員法》,用一部法律管好所有的公務人員,從源頭上把身邊人的特權意識和優越感的思想根源徹底剷除掉。廣大人民群眾對他們並沒有特別的要求,只要他們能像一般工作人員遵守黨紀國法和有關規定,幫助領導為老百姓多辦事、辦好事就是好樣的。領導幹部應作好表率,放好樣子,破除身邊人優先提拔重用的任人唯親觀念,建立科學、規範的選人用人機制,引入公平競爭,讓更多的有基層工作經驗、實績突出的幹部有機會到領導機關工作。同時嚴格要求身邊人、關心身邊人,用好身邊人,這才是管好幹部、預防腐敗的固本之策。(作者:梁江濤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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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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