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10萬名群監員上崗的喜與憂
央視國際 (2005年06月02日 14:10)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針對當前煤礦安全生産事故頻發的嚴峻形勢,全國總工會將從6月份開始會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在全國煤礦井下一線工人中任命約10萬名群眾安全監督員,計劃在2005年底前基本完成,逐步建立煤礦安全生産的群眾監督機制(工人日報6月1日報道)。
任命10萬名群眾安全監督員,以此構築煤礦安全的群眾防線,全國總工會此舉抓到了點子上,筆者為之叫好。
接二連三的礦難,以及每一次事故處理過程,我們總聽不到工會聲音。人們不免質疑:如果説私營小礦沒有工會,如“一盤散沙”般的礦工無法就安全問題與礦主談判,那麼,那些國有大礦的工會呢?怎麼未見其有“話語權”?工會是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存在的,作為煤炭企業工會,維護礦工安全應是工會的首要任務,這是煤炭行業的基本情況決定的。全國總工會吸取以往教訓,在一線礦工中任命群眾安全監督員,是一種工會使命的回歸,也是堅持工會維權職能的基本要求。
規格高、範圍廣、職責細,權力大,是這批群眾安全監督員的最大特點。其實,我國大多數煤礦都有大量的安全監督員,其作用發揮不理想,與其受制于礦主息息相關。例如陳家山礦難,無論是瓦斯檢驗員還是礦工,都發現了415工作面著火而不想下井,但在“不下井就交罰款,甚至開除”的威脅下,這些礦工走向了死亡。
據介紹,這次特聘的煤礦群眾安全監督員,全部由全總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頒發聘用證書,範圍包括國有、地方和鄉鎮個體等各層次的煤礦企業,要求來自煤礦井下,熟悉作業現場,了解安全情況。受聘的煤礦群眾安全監督員擁有發現隱患、報告險情、制止違章的權力,特別是當有危及礦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組織礦工撤離危險現場。無疑,這10萬名有職有權的群眾安全監督員,是代表國家行使權力的,對礦主來説既是幫助也是監督。假如當初陳家山礦有如此層次和權力的安全監督員,那場悲劇或許可避免。
10萬名煤礦群眾安全監督員,就像一個個安全哨兵和安全傳感器,為井下安全生産站崗放哨、時刻傳遞安全信息。他們的作用發揮得好,必將對全國煤礦安全生産起到相當大的作用。但我們對此也不能盲目樂觀,不能奢望畢煤礦安全之功於群眾安全監督員一役。這是因為,礦難的原因錯綜複雜,有體制、機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有安全投入欠賬問題,有賠償標準過低因素,有煤礦生産領域技術層面的難題,還有産值大於人命之歪理,有國家産業與能源結構不合理、能源消耗大、發展模式粗放等諸多深層次矛盾。這些問題不解決,群眾安全監督員還是戰勝不了“瓦斯”。
我們還必須承認,國內一些地方和企業的工會組織缺乏獨立性,有的已被簡化或異化為了文體活動的組織者,或各種福利物質的發放者,其為職工維護勞動權、安全權等核心工作,常常被忽略。工會組織有這種局限性,直接受工會領導的群眾安全監督員,其作用也難免有局限。此外,假如這些群眾安全監督員被礦主收買了怎麼辦?假如這些群眾安全監督員被礦主弱化或開除了怎麼辦?等等,這些都是我們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
瑕不掩瑜,工會為礦工安全畢竟走出了可喜的第一步,我們期待各級工會組織以此為開端,一路走好,“替”礦工行安全之“道”。(作者:孫秀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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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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