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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獻禮”性執法可以休矣!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30日 16:06)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六一”前夕,上海市工商局公佈了對油畫棒、蠟筆質量監測結果,此次監測涉及超市,批發市場以及文化用品商店等11家經銷企業的35種樣品,合格率為89%。監測結果顯示,被監測樣品的有害元素含量遠低於國家標準,問題集中在無中文標注的廠名、地址或産品名稱(上海《青年報》專題A03版5月30日)。

  其實在“六一”前,各執法機關對市場相關商品質量予以檢查並將結果公之於眾,既可對節日市場予以規範,也可對家長的購物行為産生一定的指導性影響。所以在此意義上説,這樣的執法行為的確也是一件好事。可關鍵的問題是,人們只要對有關執法機關的行為稍加觀察就能發現,現在有不少執法機關,對市場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在時間上似乎只停留于在節日期間。給社會公眾印象好象也只是在黃金周重視旅遊市場、在婦女節重視婦女權益,而這次的“六一”兒童節,只要稍微注意一下相關新聞消息,不僅是上海的執法機關,就是其它一些城市的執法機關也同樣,似乎重點又是兒童産品質量。當然,不能就此説,執法機關的如此執法是錯誤,但看了多了,且又如此的有規律性,就不免使人有了一些想法:就以上海市工商局的上述監測來説,節前的監測結果公佈肯定對市場凈化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有著積極的影響。但想説的是,不管是兒童權益的保護,還是其他消費者權益的維護,在時間上不僅僅只是在節日期間的幾天,如果相關的執法機關只將工作重點放在節日,那在時間上,在結果上,也就是在與節日相比時間要長得多的平時,也許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就會受到侵犯,且這種侵害也不會亞於節日的侵害。想如此的結果也應是不言而喻的。

  還有從執法的有效性看,無論是法規的要求還是社會公眾的需求,執法機關所應追求的並不只是節日期間的購物安全,而應是更高層次的市場整體的長效規範與消費安全。因而對執法機關來説,如果僅停留于節日期間的執法而放鬆平時市場秩序的監管,那只能證明現有的執法理念是有很大問題的,也許正是由於如此錯誤理念的存在,才是現有市場中假冒偽劣商品屢打不絕根源之一。

  當然筆者在此並無意要否定現有的節日市場監管。而真想説的是,市場秩序的維護在時間、空間上都應該是全方位的,任何形式的放鬆,不僅于法律要求所不符,同時也是一種失職,結果也肯定是消費者權益受損。所以針對當前的市場執法缺陷,筆者很想對如此的執法理念説:“獻禮”性的節日執法可以休矣!(作者:周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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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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