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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艾滋攜帶者距公務員不再遙遠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28日 14:07)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已在北京市實施多年的《北京市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格檢查標準》從即日起廢止。市人事局發出通知,要求全市認真貫徹執行人事部、衛生部新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並廢止本市原相關標準。按照新《標準》,經檢查排除肝炎的乙肝病原攜帶者、艾滋病毒攜帶者,都被納入公務員允許錄用範圍。(4月27日國際在線)

  艾滋攜帶者也可與常人一樣,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公平、公正、有序競爭,並有望進入公務員行列。顯然,這不但是所有艾滋攜帶者的福音,也彰顯了社會對艾滋攜帶者的尊重和理性對待。

  長期以來,公眾談艾色變,視為洪水猛獸,惟恐染身惹禍,艾滋病也就成了公眾話語中較為忌諱的話題。因而,艾滋攜帶者更成了社會中的另類,人們總是用一副敵意和歧視的目光打量他們,招工招幹、社會就業往往與他們無緣。即使是時下,招工部門仍然對艾滋攜帶者心存戒意,公開聲稱不招不用,致使艾滋攜帶者不但要承受身體上的創傷,而且要承受來自社會形形色色的歧視,備受煎熬和痛苦。

  其實,艾滋攜帶者之所以讓人心存恐懼,除醫療水平尚不能攻克艾滋難關之外,關鍵還是社會對艾滋病知識宣傳力度不到位,對艾滋病的傳播渠道只限于血液傳播和性傳播産生誤解,以至於以訛傳訛,人為地將艾滋攜帶者打入社會另類。

  既然法律承認艾滋攜帶者人的地位,就理應與其他任何人一樣,同樣享受法律規定的各項基本權利。這既是社會發展的要義,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內涵。

  基於此,社會在積極加大防艾知識宣傳的同時,公共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某些歧視性條款,保護艾滋攜帶者的合法權益。據去年11月19日《北京晨報》報道,人事部制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二稿在網上公示時,便做了一處重大修改,即取消了“艾滋病毒攜帶者不合格”的限制規定,將“艾滋病毒攜帶者”納入公務員錄用範圍內。對此,有關專家指出,這不僅順應了我國對此類人群“不歧視”的政策,而且與國際慣例接軌。

  北京市正式廢除原有的歧視政策,為保障艾滋攜帶者的合法權益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但是,也應清醒地認識到,這僅僅只是北京市在某一項制度上解除對艾滋攜帶者的歧視,而在全國絕大部分地方,相對多的行業仍普遍存在歧視現象。因而,要徹底根除社會積澱已久的歧視心理,真正讓艾滋攜帶者與常人一樣同享一片陽光,仍是一項長期的工作。

  願北京市人事局的作法能在其他行業、能在全國迅速普及開來,讓艾滋攜帶者真正地融入到社會生活中來。(作者:陸志堅)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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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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