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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稅官“斜視”為哪樁?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05日 15:55)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據《焦點訪談》報道,在吉林省白城市繁華的步行街上,有一個叫做陽光廣場的房地産項目。陽光廣場自2001年12月竣工並售出後,三年來一直沒有向稅務機關納稅。陽光廣場存在的稅收問題主要有:陽光廣場在沒有繳納契稅的情況下,白城市房地産産權處就給其辦理了産權;陽光廣場沒有繳納營業稅,並拒不提供有關賬目;陽光廣場自辦的陽光廣場物業公司在沒有向工商部門進行註冊的情況下,就私刻公章,向業主收取物業費。據估算,僅這三項稅款,陽光廣場的偷稅額就應在1000萬元左右。同時,陽光廣場應繳的企業所得稅也一直沒有繳納。

  該案一直被壓在基層分局,根本沒有按規定上報;其次,陽光廣場的老闆覃文君在沒有繳納稅款的情況下,就取得了稅務發票。截止到記者採訪結束,這筆鉅額稅款還沒有一分錢追繳入庫,這位姓覃的老闆也還逍遙法外。這起房地産企業的鉅額稅案顯示出的事實是驚人的,但本案所暴露出的問題也從一個側面告訴我們,鉅額涉案的形成也是有條件的,沒有監管環節的職能缺失,沒有人給不法分子開綠燈,就難以形成這樣大的稅收漏洞。

  普通人對稅收的認識常常是從自己切身的體驗得出的 ,比如工薪族月收入超過了800元的大限就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提籃賣小菜的攤販,儘管要冒著青菜如果賣不出去就得爛掉可能連本錢也得陪進去的危險,但也得交稅。該交的總應交,稅法規定,當然不能抗稅,百姓就是有一萬個不情願也要按規矩交稅。屬於基本工薪族的,哪怕你一人工資要負擔幾人的生活,家庭平均收入早已在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也會因為月收入到了800元,必須按月扣繳稅金,在這上面稅務局的職能決不含糊,不由得你訴苦,早就把你的稅金精算到了小數點後的第幾位。市面上常有提籃小賣的攤販,為了能省出點錢來,就總尋旮旯裏鑽以躲避稅務人員的清剿,可稅務員們好像都有千里眼,小販們是很難躲過他們的透視眼的,還是得乖乖地把稅錢從衣兜裏擠出來。對普通的納稅人就是這麼眼睛雪亮雪亮的。前幾天,本人手機突然接到一則短信,是當地稅務局發來的,説使感謝納稅人云雲。我不禁好笑,又不禁黯然傷神,我一介布衣,月工資剛過了納稅基準線,不僅收入微薄且一人工資幾人用家庭負擔很重,別人的手機早已用膩了,我才開始會用,就收到了這個感謝納稅人的信件。不免覺得是對自己的一種嘲弄。

  記得才懂得稅務局這個國家徵稅機關時,本人對稅務人員是多麼欽佩,一來以為他們剛直不阿,在依法徵稅上是一定人人平等的;二來以為他們一定不同凡響,在達貴人家面前一定是禁得起各種軟磨硬壓的。可是,隨著稅務的神聖卻被其中一些工作人員所褻瀆,“監守自盜”在稅收上所表現的讓人驚心動魄,對它的迷信也就蕩然無存了。這些年來,稅務部門內部,慷國家稅收之慨,內外勾結,沆瀣一氣,互相利用,我為你打埋伏,你給我鉅額好處的把“寶”押在重點納稅人身上的行徑使稅務部門成了傾斜國家法律天平“斜視”嚴重的重災區。

  我國的逃稅、漏稅、抗稅的數字有多大?誰説得清?是稅務局,是統計局,是審計局,是監察局?有誰能説得清呢?很具體的事實你不一定説得清,可看到我們身邊的或雖然不在我們身邊的卻已經是“司馬昭之心人人皆知”的那些別無他技、沒幹他行的稅務人員卻發了大財,不就是很能説明一切的核心問題嗎?“有女莫要嫁錯郎,要嫁只嫁稅務郎”的觀念,雖然見不得陽光、上不得臺面,卻已經是灰色的社會潛規則了。

  還是主持人説得精闢:這起房地産企業的鉅額稅案顯示出的事實是驚人的,但本案所暴露出的問題也從一個側面告訴我們,鉅額涉案的形成也是有條件的,沒有監管環節的職能缺失,沒有人給不法分子開綠燈,就難以形成這樣大的稅收漏洞。這個典型的案例的公開,再一次告喻人們──治理稅收腐敗刻不容緩! (作者:阿祥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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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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