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肯德基,只有道歉是不夠的!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8日 13:40)
昨晚,中國百勝餐飲集團向媒體通報,説肯德基新奧爾良烤翅和新奧爾良烤雞腿堡調料中發現了‘蘇丹紅一號’成分。同時,中國百勝餐飲集團還發表了一份聲明,並向公眾致歉。(3月17日大河報 注:全國各大媒體都有報道)
百勝餐飲集團終於承認自己的産品調料中含有‘蘇丹紅一號’成分了。記得兩周前,當發現肯德基的供應商亨氏的部分産品中含有蘇丹紅時,肯德基還堅持稱自己“所購入的調料沒有問題。”難道説現在的這些‘蘇丹紅一號’是在國家質檢總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質檢部門加強對含有蘇丹紅(一號)食品的檢驗監管,嚴防含有蘇丹紅(一號)食品進入中國市場之後,才“意外地”的購得這批産品的嗎?這樣的“意外”難道説僅憑百勝餐飲集團向“媒體”做的聲明就能一歉了之嗎?
什麼是道歉?道歉的意義和結果為何?是一個不容混淆的問題。法律源於生活,法律中有不少概念與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用語是類似、甚至相同的,但是法律中的概念是有法律含義的,與生活用語有重要的差別。
在這次肯德基處理‘蘇丹紅一號’的問題上,對於消費者而言是不公的,消費者所希望得到彌補的公正待遇與補償,而不僅僅是一聲道歉。 更多時候,僅有道歉是不夠的。這時,屬於法律管治的就交給法律,屬於行政處理的就交給政府,屬於公道人心的就交給世人評判。
很顯然在‘蘇丹紅一號’上肯德基先是採取了規避的方式,讓消費者處在一個被動的環境下,然後以進為退,利用媒體傳達自己的信息,自己卻躲在幕後,不與消費者甚至是共商質檢部門直接面對面。而且在公告中多次聲明自己已經要求百勝的相關供應商確保其産品不含‘蘇丹紅一號’成分,並獲得了他們的書面保證,現在出了問題,自己也是受害者。肯德基成功的利用了消費者與媒體的心理將自己包裹到受傷程度最小的程度。
道歉,意味著人對於自己的錯失需要一種“敢於承當”的勇氣,而不能回避猶疑、得過且過,人應當通過道歉來承擔自己的責任。然而肯德基的道歉卻是一種迂迴的回避。當有消費者提出補償時,要麼是下面的沒有接到總部關於補償辦法的答覆。要麼是無法與中國百勝餐飲集團取得聯絡──無人接聽電話。
肯德基的先“硬”後“軟”反映了我們在食品安全檢測與監督上漏洞與不足。原因就是食品安全法律過“軟”,違法成本過低,使得違法者膽大妄為、有恃無恐。而且常常是雷聲大雨點小,所以對一些公司而言已經失去公信力,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面對‘蘇丹紅一號’暴露出的問題,肯德基僅僅道歉是不夠的;對於問題的解決,對於預防這類問題的再次出現,道歉不夠分量,而且不是有力的措施。同時筆者更期望有關部門能即使介入,因為筆者懷疑沒有肯德基的公告,我們的職能部門會不會把執法的手伸向肯德基?(作者:棲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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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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