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反腐敗,也要改革開放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4日 14:02)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專題:2005年兩會
“溫總理報告中強調,堅持以改革推動各項工作,抓住了問題的關鍵。”黑龍江齊齊哈爾市委書記楊信代表認為,反腐要善於用改革這一有力手段。(3月13日《人民日報》)
腐敗,使社會矛盾日漸尖銳,社會衝突日益頻仍,社會穩定遭遇挑戰,也使經濟生活受到許多不利影響。清末至民國的政府,都因腐敗而喪失了統治的合法性。為此,反腐刻不容緩、勢在必行,為徹底遏制腐敗,我國也一直致力於尋找得力有效的對策。值此兩會之際,再次提出改革,可謂是大勢所趨。
“探河窮源,剝蕉至心”。孤立地就腐敗談腐敗,很難從更高的角度超越腐敗本身,找出問題的實質。僅囿于一黨之興亡,一朝之更替,猶如有樹無根,有花無果,也難以收效。只有認清腐敗發生的歷史根源,認清腐敗的歷史影響,方可在懲治腐敗上對症下藥,治標更治本,也可為改革提供更便利的手段和方法。
考察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專制制度,其宗法家長制、官僚本位體制和“官本位”文化,本身就是滋生腐敗的制度性根源。歷史上常用的“嚴刑懲貪”與“道德自律”這替換兩手,都因缺乏長期性和靈活性而顯得滯後乏力。而由於歷史的慣性,儘管新中國建立了全新的社會政治體制,封建的官本位體制在今天的制度上依然留下了深刻的痕跡,腐敗問題依然困擾著中國文明。“腐敗現象之所以滋生,主要原因是我們的制度上有漏洞,而改革就是完善相關的體制、機制,堵住漏洞,使制度産生自動運行的‘免疫力’。”因此,歷史和現實的深刻啟示是,必須從制度改革上尋找出路,只有這樣才能徹底解決積重難返的腐敗問題。
非但要有決心改革、下大氣力改革,還要善於改革,也只有善於改革,才能使改革得以順利實施和推行。遏制腐敗的合理制度的建立,必須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保駕護航。歐盟議會的政治學家喬治?舍普夫林提出目前有三種腐敗模式:1.庇護人──庇護對象網。其中又可以分為“擴大了的傳統家族網”、“共同經歷網”和最常見的“共同利益網”。2.“官僚作風”:官僚機構的不正當的職能行使。這與計劃經濟無法臻于完善是聯絡在一起的。3.第二經濟。三種腐敗模式的啟發就是,促進有針對性的改革。
筆者以為,要完成改革,必須做到:首先,明確劃分“官”、“民”的權利與義務關係。要確定政府官員所擁有的可隨意使用的控制權;加大保護個體的合法權益,尤其是其財産權和收益權不受任何第三方的任意侵犯;實行政府職能轉變,把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同服務職能區分出來。貪污賄賂蔓延的根源就是職權混淆,濫用職權,進而導致弱勢一方與強權進行權錢交換。反腐敗的關鍵就是割斷權和錢的聯絡,使民間個體同政府主體處於透明的關係交往之中。其次,要重視政府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再次,在一些具體做法上,可直接借鑒國外的有效做法,持開放心態,採取“拿來主義”。比如,為了抑制賄賂,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現在都允許中止貸款,如果受援者無視腐敗;許多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反腐敗機構,加強會計責任;制定監督和懲罰胡作非為的官員的程序,提高反腐敗工作機構的效率,進一步增加反腐透明度。另外一點,就是要加強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揚民主,加強民主監督制度。比如制止跑官買官,只要人大充分發揮作用,對賜官、賣官者加以有效監督查處,跑官之風自然會戛然而止。如果能夠進一步將局部任命制改為選舉制和考核任用制,也會更好地克服任用幹部問題上的腐敗。
顯而易見,沒有革命式的徹底改革,就消除不了産生腐敗的經濟原因、政治原因、和社會歷史原因。因此,必須把反腐納入改革規劃之中,從經濟管理、行政管理、司法等領域全面加大經濟政治體制改革的力度,通過民主、公平、法治原則的有效貫徹,使各項管理權力得到有效的分解和相互制約,逐步堵死産生腐敗的漏洞,抑制腐敗發展的勢頭。而今條件已基本具備,也被中央高層看準了,這就需要進行大膽的改革,在改革中尋求完善和改進的辦法。(作者: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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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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