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醫療廣告不宜“一刀切”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09日 14:45)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目前相關部門正擬訂相關方案準備報國務院,研究取消醫療廣告。昨日上午,政協會議醫衛界委員聯組會議結束時,衛生部常務副部長高強發言稱。(新京報3月8日)
僅以山東省為例,2004年在被山東省衛生監督部門監測到的3536條醫療廣告中,合格的僅有46條,佔被監測廣告總數的1.3%。
正是這些違法醫療廣告擾亂了醫療市場正常秩序,容易引發醫療機構之間惡性、無序競爭,使醫療機構將大量資源用於發佈醫療廣告,不利於診療水平的提高。更為關鍵的是,大量違法虛假醫療廣告的存在,嚴重誤導了患者就醫,輕則浪費大量醫療費,重則貽誤疾病治療。
其實我們可以發現目前發佈醫療廣告的基本上是個體醫療機構,以及一些科室承包出租的公立醫療機構。從衛生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來看,非法廣告往往和其他的違法違規行為有關。
其實《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了醫療廣告不能宣傳診療效果.然而有的媒體受經濟利益的驅使,沒有嚴把審核關。也就是説在這件事上,媒體的責任或許要比衛生部門要來的大得多,正是由於一些不負責任的媒體為了廣告費,而在廣告的把關上松了一松,讓那些非法的小廣告有機會得見天日.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某個藥品或者是某個醫院連報紙電視都在報道,還能差到那裏呢? 在醫療活動中,由於醫療機構和患者之間存在著享有醫療信息和專業知識的不平等現象,非法醫療廣告就很容易使人上當受騙。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刊播廣告也是參與競爭的一種形式,現在有那麼多的醫療廣告,反映了人民群眾的需求不斷增長以及醫療市場多元化的趨勢,這是醫療機構劇烈競爭的結果。所以對於醫療廣告不宜“一刀切”,老百姓需要的切切實實的一種宣傳,而不是一個假借名人之嘴的騙局.為此相關部門一是應該從入口入手,完善醫療廣告辦理等程序;二是從發佈入手,媒體應加強對醫療廣告合法性和真實性的審查,對所發佈的醫療廣告負責。同時,衛生和工商部門應建立查處協調機制,並加大對違法醫療的曝光力度,提高廣大群眾對違法醫療廣告的識別能力。(作者:棲木雨)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進入"網評天下",發現更多話題!
責編:劉雅虹 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