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網友原創] 管住基層政府助長"圈煤"的手

央視國際 (2005年02月26日 11:30)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馬克思曾引用威廉?配第的話説,“勞動是財富之父,資源是財富之母”,母親是無私而純潔的,但今天我們卻看到了一個被貪慾、愚昧和頭昏腦脹引誘、玷污和淩辱的“財富之母”。

  據2月25日《北京青年報》報導,山西省長治縣的拍賣煤礦進行了兩年,有規模的煤礦都賣完了。他們是怎麼“拍賣”的呢?接受記者採訪的個體礦主説:“……關鍵在於上下結合,沒上面不行,沒下面的基層幹部支持也不行。縣裏領導最重要,得有一個主要的領導給你撐腰。參與改制不是指參加投標、競標,更重要的是指私下活動,這裡面的名堂就大了。” 明裏説是拍賣,其實是暗箱操作,打著“改制”的牌子,行“資源炒賣”之實。

  長期以來,我國對礦産資源基本實行行政審批的配置方式。這種方式的弊端在於,僅靠行政手段甚至長官意志決策,礦産資源很難得到優化配置,民間資金在內的各種投資無法進入,而地方由於缺乏資金又無法開採,更重要的是,審批的執行者進行“權力尋租”的風險極高。

  國土資源部于2003年8月頒布了《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希望以市場化方式有償出讓煤礦探礦權和採礦權,以提高礦産資源集約利用水平,實現礦産資源向礦産資本轉變的有效途徑。希望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原則,規避權力尋租,防止暗箱操作,從源頭上防治腐敗。不料,這樣益處明顯的改制,卻引來了另一種“跑馬圈地”──炒賣探礦和採礦權,有的地方拍賣國家規劃區和國有重點煤礦後備資源,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將國家明令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稀缺資源化整為零招標掛牌拍賣,助長著探礦權和採礦權的炒賣。

  可以説,這一次,在市場誘惑和國家整體規劃的衝突中,我們的基層政府再一次倒向了眼前利益。它暴露出的問題仍是一些地方決策還停留在“人治”階段,和礦産資源管理存在監管漏洞的現實。

  煤礦採礦權的流轉不是簡單的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市場行為。礦産資源的有限性、不可再生性等特點決定了礦業權的特殊性,它關係到國有資産的合理有效利用,關係到一個地區的綜合發展,關係到國計民生。尤其現在,全國範圍內煤電告急時候,進行這樣大規模的國有煤礦採礦權轉讓,或者説,杜絕這種不正常情況的出現,依我看,不但需要地方各部門的統籌組織,而且需要更高的多個權力部門參與決策。

  同時,煤礦資源的兩權拍賣是一個複雜而細緻的市場行為,需要規範而完善的市場環境和法律法規作保障。如何制訂更多的、更實用的操作細則,以堵上“人治”和監管的漏洞,同時讓日益緊缺的礦産資源在成為資本追逐的“香餑餑”時,不至它成為“泡沫”的載體,是更值得我們深思的。(網友:楊松橋)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進入論壇 建言立論>>

責編:于冰  來源:

本篇文章共有 1 頁,當前為第 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