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春天的故事”與“春天的童話”
央視國際 (2005年02月25日 14:20)
新華社近日全文播發了《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行業和領域。允許外資進入的行業和領域,也允許國內非公有資本進入,並放寬股權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條件。壟斷行業、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社會事業、金融服務業、國防科技工業,這些長期以來非公有制企業難以進入的領域,如今獲得了國家的準入。
“非公經濟獲准進入壟斷行業”──類似的新聞標題讓它所依附的新聞事件當仁不讓地成為了近日各大傳媒關注的焦點。“法無禁止皆可為”,在這個意義上,允許非公經濟進入法律法規原本就未禁入的行業和領域,其實只是一種遲到的權利回歸和法律覺醒,一種水到渠成的明確和具體。然而,聯絡到我國一些行業和領域長期將非公經濟拒之門外的現實,這次“明確和具體”依然具有足以震撼國人的力量。
這種震撼的力量傳達到樂觀派的國人那裏,讓他們看到了非公經濟之“春天的故事”;而在不敢盲目樂觀的人看來,非公經濟進軍壟斷行業,更像是一則“春天的童話”。顯然,“春天的故事”是我們的期待,也是政策的初衷;而“春天的童話”雖然不為我們所期待,然而卻大有可能不請自來。
經濟學常識告訴我們,計劃經濟是意志經濟、權力經濟,市場經濟是規劃經濟、權利經濟。前者以行政命令、長官意志為特徵,而後者卻以自由交易、公平競爭為前提。“允許外資進入的行業和領域,也允許國內非公有資本進入”,將這樣的語句單獨寫進《若干意見》,本身就帶著悲劇的色彩,甚至是幽默的諷刺。外資已經享受的“國民待遇”,正宗的“國民”卻長期不得,怎能不讓人悲從中來、笑由悲生?
如果説準入給了“國民”以“國民待遇”,那也僅僅只是個開始;或者説,只是給了非公經濟一個名義上的“自由”,離真正的“公平”還相差很長一段距離。“公平”之路上,法律法規的跟進和執政理念的轉變是當務之急。政府部門必須放棄長期堅守的運動員崗位,一心一意當好裁判員。其實,“春天的故事”與“春天的童話”走的並不是完全反向的兩條道路,一個不深的坑洼或者一段不遠的迷途都有可能完成質的蛻變。唱好這曲非公經濟的“春天的故事”,需要我們紮實走好腳下的每一個小步。(舒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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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莽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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