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礦難問責副省長的警示意義
央視國際 (2005年02月24日 13:05)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一個多月之前,國務院會議對在2004年造成148人死亡的太平礦難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分管副省長給予行政警告處分;一個多月之後的2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又決定對遼寧省主管工業和安全生産工作的副省長停職檢查,並責成遼寧省政府對追阜新礦業集團公司和孫家灣煤礦負責人採取組織措施,使事故原因和責任查明後再作進一步處理。同時又宣佈派出監察部長調查此起礦難。(見新華社2005年2月23日電)
兩宗特大礦難,儘管都惟兩個分管副省長是“問”,兩者卻有著明顯的不同。首先是問責時間“提速”。太平礦難是在查清原委之後才做出處分副省長決定的,而孫家灣礦難卻在發生9天后就迅速實施。問責“提速”不但意味著礦難嚴重,而且説明安全生産形勢嚴峻;二是問責從嚴。太平礦難問責副省長只是事後(即查清來龍去脈後)才“問到實處”,正式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而在阜新礦難事件中,副省長卻是在監察部長正式接手調查礦難前夕就宣佈“停職檢查”。人們知道,這個“停職檢查”不是最終處分決定,在調查核實進行中,存在著變數,可能會因實際情況而給予撤職或以上處分;三是問責過程公開。人們知道,在太平礦難中,河南分管副省長受行政警告處分只是國務院會議決定後公眾才知其“尊姓大名”,而此次孫家灣礦難發生不到10天,國務院就要惟遼寧省政府分管副省長是問,並迅速將對其“停職檢查”的消息公布於眾。
無疑,對安全管理的問責提速、問責從嚴、問責公開的並用,對官員隊伍産生的震撼是可想而知的。這種震撼可以讓人體味到:在安全管理問題上,問責制不是一句戲言,也不是一句“只惟下是問、不惟官是問”之言,而是一句真真正正“問責到底”之言。
問責就要督促官員自覺履起相關的責任,把安全管理放在“高於一切、重於一切、先於一切”的位置。國務院會議指出:從2004年四季度以來煤炭供應持續緊張,部分地區煤礦超産嚴重,違規操作問題突出,國有大型煤礦連續發生3起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安全生産形勢十分嚴峻。這説明,在煤炭安全管理問題上存在著十分嚴重的人為的隱患。而令人們擔憂的是,主管分管官員對此卻視而不見,熟視無睹,抓而不力。顯然,解決煤炭安全隱患,關鍵的迫切的是先要解決官員們的麻痹意識。
人們看到,近年來,針對礦難等安全事故的頻頻發生,國務院先後採取過一系列嚴厲措施進行查處,卻無法避免重大事故重演。個中原因種種,但問責制只停留在較低層以下,沒有問責于副省部以上是重要原因。人們看到,許多安全隱患煤礦,都是出在國有企業,都在省市區政府官員轄下。省市區政府官員的安全意識如何,對安全防範措施的貫徹力度如何,防範安全工作往往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國務院對安全管理問責于副省長既符合實際,更是一種警告:在安全管理問題上,問責制只能堅定不移,一問到底,不能打折扣。
人們有理由相信,孫家灣礦難問責副省長一事會在全國引起巨大震撼。(網友: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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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于冰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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