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春節本與腐敗無關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26日 15:16)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新華社1月24日披露了安徽亳州市政協原秘書長徐保庭大搞“春節腐敗”的案件。從亳州市檢察部門指控徐保庭的主要犯罪事實看,他的系列腐敗動作幾乎都在春節前後完成,春節成了徐保庭大肆斂財的黃金時節。在利辛縣任縣委書記時,徐保庭曾對媒體表示:“我很廉潔清正,逢上過年過節,底下的幹部也只是送些煙酒,這點東西不好意思拒絕。”
不難發現,在徐保庭系列腐敗案的發生歷程中,眾多行賄者和受賄者徐保庭之間達成了一種潛在的默契。這種默契的基礎正如徐保庭所言,逢年過節送上煙酒,作為領導的徐保庭可以在“不好意思拒絕”的幌子下納入腰包。應該承認,逢年過節特別是春節前後請客送禮,這在中國是一種古老的傳統,已經成為一種廣泛認同的民俗。徐保庭正是利用這一點,把收受賄賂的腐敗行為民俗化,藉以掩人耳目。
“春節腐敗”無疑向反腐倡廉工作敲響了警鐘。正因為此,春節成了反腐敗工作的重要時期,防止“春節腐敗”,嚴禁在春節期間請客送禮、收受錢物,幾乎成了各級黨委、政府對領導幹部的共同要求。但是,是不是遏止住了“春節腐敗”,腐敗行為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了呢?這個問題值得深究。
徐保庭系列受賄案為我們解讀“春節腐敗”提供了一個標本。縱觀徐的犯罪歷程不難發現,之所以有人要想方設法向他送錢,根本並不在於顯赫一時的徐保庭春節期間急需用錢,而是徐手中過於強大而不受監督的權力。有人要當交通局副局長,奉上1萬元就辦到了;有人要當教育局長,奉上手提電腦一台外加4000元錢就辦到了;有人要讓女兒當上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送上美金2000元就辦到了。徐保庭能輕而易舉地完成一樁樁權錢交易,僅僅是因為春節來臨嗎?
按規定,幹部任命都要經過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集體研究和公示階段。但這些程序在徐保庭看來,都不過是欺騙老百姓的工具。徐保庭賣官過程中都要經過一個幹部動議小範圍會議。在這個小範圍會議上,徐保庭的意見一拋出,幾乎沒有任何反對意見,然後其他程序不過都是走過場。縣委書記的權力勝過“家長”,別説是別有用心的買官者,就是一位有進取心的正直幹部,不向這位家長“進貢”,會得到提拔重用嗎?
趁春節期間大搞腐敗,這種手腕絕非徐保庭一人的專利。遍觀各類腐敗案件,利用領導者的生日、婚喪嫁娶等特殊日子送禮行賄的不在少數。之所以選擇這種時機行賄和受賄,無一懷有混淆民俗行為與腐敗行為的動機。但是,細究起來,無論什麼日子行賄受賄,向領導者奉送錢物,這種行為的權錢交易實質是無法掩飾的。道理很簡單,如是領導者手中的權力無法與個人意志搭上界,如是領導者的私人無法通過手中的權力得以滿足,行賄者送錢也是白搭,那還有誰去行賄,誰又敢受賄呢?
春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這個沿襲數千年的節日本與腐敗沒有任何關係。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腐敗行為之所以發生,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領導者手中的權力沒有受到有效監督。因此,和其他時候的腐敗行為相比,“春節腐敗”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要遏止“春節腐敗”,各級黨政層層下發文件、頒行禁令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在於健全權力監督體系,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惟有如此,我們才沒有必要年復一年地在春節前下發通知、頒行禁令,“春節腐敗”才會儘快成為過時的名詞。(作者:朱述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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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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