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讓過年鞭炮的禁與放體現社會和諧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20日 10:40)
春節馬上就要到了,關於鞭炮的話題也再次擺在了前臺,是“禁”還是“放”,依然是眾説紛紜、莫衷一是,且已在大多數城市裏鬧得沸沸颺颺。
鞭炮能驅除妖魔鬼怪,據説是為了嚇跑“年”這種動物。放鞭炮是中國人過年的一種重要習俗,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北宋王安石的《除夕》詩有“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的詩句。然而,當中國社會發展到今天,部分城市卻出現了不準放鞭炮的禁令。
禁鞭的理由是充分的,也是經過反復論證、非常尊重民意的:在高樓林立、人口居住密集的城市裏,允許隨便燃放鞭炮所引發的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不斷上升,而且嚴重污染城市環境。可是,對於承襲了千百年的風俗來説,在市場化經濟高度發達的今天,計劃式、嚴格的禁令並不是最佳的選擇方式,也沒有真正得到廣大人民的認可,老百姓對禁鞭的抵觸情緒及行為從未停止,私自偷放的行為非但屢禁不止且愈演愈烈,危害依然不小。但“法不責眾,越禁越禁不住”。
在“禁”與“放”的問題上,政府是左右為難、舉步維艱。安全第一,過年放鞭炮,完全不禁,負面影響太大,存在太多的安全隱患,與民不利。但要完全禁,缺少節日氣氛,民怨之聲此起彼伏,依然是達不到“執政為民”的目的。因此,在禁與放中掌握動態平衡、多做靈活疏導、少做硬性規定,另辟蹊徑,顯得尤為必要且緊迫。
有需求就必然有生産和供給,這是一個基本的市場規律,對於鞭炮的處置方式同樣不能逾越規律的制約。過年放鞭炮的習俗具有強大而深厚的民族底蘊,並非下一道禁令就能一勞永逸。可喜的是,靈活的疏導之法正日益走向實踐,杭州、上海、瀋陽在多年的“嚴禁”之後,相繼規定“限放”,限區域、限時間、限品種,“在禁與放之間找到了一個可掌握的度”,社會上贊成“禁”與“放”的不同人群也達成了和諧一致。據悉,開始限放後,老百姓露出了笑臉,火災、人員傷亡事故逐年減少,更沒有因燃放鞭炮發生一起大的火災事故。如此看來,“限放”不失為一項明智的選擇,同時也值得借鑒、推廣。(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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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莽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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