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警察要能受委屈
央視國際 (2004年12月22日 14:49)
不時能讀到警察執法粗暴或是濫用權力的報道,其實遇到委屈的警察可能更多。重慶市沙坪壩區巡警支隊2004年3月設立委屈獎以來,有13名警察共計15次受到該項獎勵。(《重慶晚報》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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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設立委屈獎,聽起來新鮮,但卻非常有必要。沙坪壩巡警支隊擔負著轄區內110接警、出警任務,110警察出警受委屈是常有的事。一次沙區110民警洪海、高進路經某地段,見有人圍著一台大卡車,出於職業責任,他們便上前查看,原來是一起車禍。誰知在場的幾位喝醉酒的男子見他們到來,不滿地罵道:“現在才來,人都要死了”,抓住他們就打,二位警察不理會這些人,趕緊把傷者送往醫院。事後分局監察室到現場調查,證實兩人受到了冤枉。這兩位警察因此受到委屈獎。
類似這樣的“冤枉”,可能不少警察日常工作中都會遇到。從職業上講,警察這份“差事”可能就免不了“受委屈”。
警察是幹什麼的?警察其實就是社會的“服務員”,服務社會、服務人民,是警察的根本職責。維護治安,打擊犯罪,為社會提供安全祥和的保障,是警察的基本任務。現實生活中,有的警察忘記了自己的職責,甚至錯誤地理解自己就是社會的管理者,頤指氣使,濫用權力,造成了不好影響。只有不忘“服務員”身份,才能擺正自己的位置。“服務員”受委屈是難免的。
由於警察經常要面對一些複雜情況、複雜問題,有些情況一時不明,有些問題縱橫交錯,很容易引起不明真相者的誤會,警察經常會遭到人們的白眼、偏見。加上有的警察表現不佳,也破壞了警察形象,給整個民警隊伍帶來了不良影響。這些有時都會造成警察受委屈。
還有,警察要經常接觸一些案件受害方及其家屬,這也要求警察要有受委屈的思想準備。案件的受害方或其家人,受到犯罪加害以後,有的心情悲痛,有的情緒不穩,有的認為社會、警方負有責任或是不能按受害方要求辦理案件等,都可能引發矛盾轉移,把怨氣撒在警察身上。這時的警察只好委屈委屈了。
總之,警察要能受委屈。有了受委屈的思想準備,就不會忘記自己“服務員”的身份;就會主動回避矛盾,爭取社會的理解;就會約束自己的言行,不去濫用權力;就會文明執法,關愛社會關愛他人。所以,經常要具有“委屈意識”,這一點非常重要。當然,警察所承受的委屈也是有限度的,對於一些干擾警務執法、惡意襲警案件,也要嚴格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作者:趙光瑞)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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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