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央視國際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法治在線]2004 我們身邊的法 

央視國際 (2004年12月06日 13:17)


  CCTV.com消息(法治在線):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嘉賓:

  王培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二局局長,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起草者之一

  應松年: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參與了《行政許可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

  主持人: 12月4號是第4個全國法制宣傳日。今年宣傳的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2004年我們國家對現行的憲法進行了歷史上修改條數最多、意義重大的一次修改,同時,一批像行政許可法、新交法這樣和老百姓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也都陸續實施了。而我們看到以人為本的理念,在這些法律法規中,得到了切實體現和弘揚。那麼,在中國的法制進程中,2004年具有什麼樣的意義?它對我們以後的生活又會帶來哪些影響?今天,我們演播室就請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二局王培英局長,王局長是我國五年立法規劃的起草者之一,歡迎您。同時,我們還請到了國家行政學院的應松年教授。説到“以人為本”的法制理念究竟在2004年有著怎樣的體現,我們先來看看發生在一個小夥子身上的故事。

  張先著,一個普通的安徽青年,一位驟然走入公眾視線的新聞人物,國內“乙肝歧視第一案”主人公

  2003年6月,25歲的安徽青年張先著在蕪湖市人事局報名參加安徽省國家公務員考試,經過筆試和面試,他的綜合成績在報考同職位的考生中名列第一,但因為在體檢時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張先著最後被拒之門外。

  2003年11月10日,張先著一紙訴狀將蕪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這起案件後來被多家媒體稱作國內乙肝歧視第一案。

  2004年4月2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蕪湖市人事局取消原告考核資格的行政行為,證據不足,應予以撤銷。但鋻於招考工作已經結束,因此原告張先著要求被錄用的請求未被支持。

  這樣一個判決結果,對於張先著來説,只是獲得了一個“名義上”的勝訴,並沒有改變他個人的命運,但它將改變的,是我國1.2億乙肝病毒攜帶者的集體命運。“乙肝歧視”這種多數人對少數人的歧視,在我們看來,可能早已經習以為常。而這場非同尋常的訴訟,讓我們意識到,尋求公平是每一個人的權力,而維護公平則是法律的責任。

  張先著:“希望國家和社會在儘快的時間內出臺有關保護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合法權益的規章、規定和法律制度。”

  值得高興的是,張先著案件引起了立法者的高度關注。

  全國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我們在修訂《傳染病防治法》時專門增加了一條關於對於傳染病人不得歧視的規定,這其中就包括了在就業時不得歧視。”

  而就在這起乙肝歧視案宣判前不久,2004年另一件對保障公民權利影響更深遠的大事,也發生了。

  2004年3月14日 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

  吳邦國宣佈通過憲法修正案

  這是今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四次憲法修正案時的情景。這個修正案,第一次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等內容,寫進了我國憲法。

  主持人:張先柱的例子引發了我們對保護人權問題方面的思考。應該説保障人權遍佈在大大小小的法律法規當中的,您認為在憲法當中現在增加這麼一句話,“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究竟會對我們一般老百姓日常的生活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王培英:明確地把人權保障寫入憲法,使人權保障作為公民的憲法性權力,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主持人:在最高一級的法律當中明確做出了這樣的規定。

  王培英:對,因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主持人:第一次把“人權”引入憲法,無疑是2004年中國法制進程中重要的一筆,而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所體現出的以人為本的精神,已經開始滲透到我們整個法制體系中。那麼盤點2004年我國立法還具有哪些特點呢?我們這裡通過一個小片來了解一下。

  作為國家的最高立法機構,今年1到10月份,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通過了18部法律,對包括現行憲法在內的多部法律進行了修訂;同時,國務院今年也制定並公佈了29件行政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涉及的範圍,涵蓋了公共安全、教育科技、醫療衛生、土地管理、糧食流通等多個領域。

  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今年的立法工作有四個特點一是加強了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的立法,29件中有22件屬於這種情況。二是在立法時更加注重傾聽專家學者的意見;三是提高政府立法的質量,擴大了公眾參與立法的程度,比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立法廣泛徵求群眾的意見,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四是在法律的制定上一方面注重以人為本,另一方面也注重規範政府行為,促進政府依法行政。”

  主持人:剛才我們注意到國務院法制辦主任談到今年立法的一個特點就是加強了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的立法,那麼這個特點在今年人大的立法工作中是不是也有所體現?

  王培英:是,就國家法律層面來説,比如説傳染病防治法修訂以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修訂,還有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審議和即將審議的公證法和公務員法,都是在加強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方面的法律項目。

  另外,在今年人大立法工作還有一個特點,十屆人大提出修改法律與制定法律並重,今年通過了十多部法律的修訂,這意味著我們國家建設法制社會的基本構架已經形成,現在重點是不斷完善。

  主持人:剛才片子還提到今年立法過程中特別注重傾聽專家學者意見,擴大了公眾參與立法的程度,應教授您在這方面有沒有親身的感受呢?

  應松年:我的感觸很深。我自己參與的,比如中央舉行過憲法修改的意見專家論證會,為了使所有的人能夠暢所欲言,請的專家每次數量不太多,多請幾次,讓大家可以充分發表意見。後來我看吳邦國委員會又帶領了一些人到各個地方去聽取地方的有關部門,地方有關專家的意見,聽的意見是上上下下反反復復,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大家都稱讚這次修改憲法非常好。

  主持人:説起2004年實施的新法,還有一部尤其引人關注,那就是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這部走過了10年立法歷程的法律裏,明確規定了行人優先通行、撞了不能白撞、肇事逃逸終生禁駕、交管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費等內容,處處體現出對生命的關愛、對百姓利益的保護。不少人把這部新交法,看作是今年“以人為本”的立法典範,但就在這部法律剛實施不久,卻在社會上引起一場爭議。誰也沒想到,這部法律首先改變的是一個奧拓車司機的命運。

  劉寰,北京人,奧拓車車主,“新交法第一案”的主人公

  劉寰,一位普通的奧拓車車主,而發生在今年5月的一場交通事故卻讓他成為了今年的新聞人物。

  2004年5月9日20:15 北京市二環路的菜戶營路段

  今年5月9日晚上8點多,劉寰駕車經過北京南二環菜戶營主路時,一名婦女正橫穿這條原本禁止行人進入的城市快速路。這名婦女當場被劉寰駕駛的奧拓車撞倒身亡。

  根據交管部門統計,像這名婦女這樣因交通事故而身亡的人數,在2003年就超過了10萬人,全國平均每6分鐘就有1人死於車禍。儘管這只是一起常見的交通事故,但它卻立刻引起了各方關注,網上的相關報道可以檢索到上萬條。人們關注的並不是事故本身有何不同尋常之處,而是在於這個新交法實施以來的第一案,機動車司機是否須為行人違章買單。

  9月 29日,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由於行人違章和司機劉寰採取措施不當是導致這起事故的兩個主要原因,因而判處司機劉寰賠償死者家屬 156900元。

  劉寰:“ 賠償要有度,你在沒有責任的情況下,或者説有一些很小的責任的情況下,你要付出十幾年,幾十年,甚至半輩子一輩子的積蓄,這我覺得是不公平。”

  一審宣判後,劉寰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預計2004年12月7日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案。

  從5月1日起實施的這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強調了交通事故中機動車司機的“無過錯責任”,也就是説即使是由於行人違章導致的交通事故,無過錯的司機也要做出賠償,這體現了對生命權的充分尊重。但道路交通安全法沒有對 “無過錯責任”中,司機究竟要承擔多大的賠償比例,作出詳細規定。

  於是根據新交法的精神,各地又陸續出臺具體的實施辦法。今年8月,北京市開展了公開徵求意見工作,接收到市民電話、電子郵件和網上留言8855件次,並舉行了聽證會,邀請代表各行各業的人士參與聽證。

  在廣泛聽取民意的基礎上,10月22日《北京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經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將於2005年1月1日正式施行。《實施辦法》明確規定機動車撞人由保險公司先行賠付,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按照國家規定的最低比例、額度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有過錯的,按照錯誤程度承擔賠償責任。(畫面:條款)此外,江蘇、廣東等地也陸續出臺了相應的實施辦法。

  主持人:應教授可能對剛才的畫面,您一點都不會感到陌生,因為舉行這次聽證會的時候,您也參與了,而且您當時的角色和我現在的角色一樣,您是作為主持人來主持這次聽證會的,您最大的感受是什麼?

  應松年:我覺得這個聽證會是非常好,確實能夠更好地、更民主的,更廣泛的聽取意見。我們徵求了意見8000多條,決定舉行聽證會,徵求哪些人願意來參加這個聽證會,結果報名的有300多人。

  主持人:大家參與立法的熱情非常高。

  應松年:對,報名300多人,我們請這300多個人,每一個人都寫200字的觀點,到底對這個問題怎麼看的?挑選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請了16個人。在會上確實表達了各種不同的意見。

  主持人:王局長,作為一個北京市民,我對這次的新交法的聽證會也是非常的關注,尤其是通過聽證這樣一個制度,讓老百姓自己有機會去表達自己的主張,也就是説一般的老百姓跟自己利益相關的事情,你也有了一次民主參與決策的機會,您覺得在您所從事的立法合同當中,有沒有類似的一些體會和感受?

  王培英: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特別強調民主立法,或者叫做群眾叫開門立法,民主立法,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還有一個就是充分地發揮全國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當中的作用。從立法項目的確立,立法調研,起草法律草案,一直到審議法律草案,全過程參與立法。使國家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充分地反映民意,充分地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主持人:從新交法的頒布實施到北京聽證會的舉行,從這其中的一個個環節,一個個細微之處我們感受到立法工作向民主、科學的方向,又邁進了一大步。實際上,在2004年中國法治進程中,值得我們關注的還有,特別強調了加強對政府行使公共權力的規範,促進政府依法行政。特別是《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對政府設定行政許可的範圍、辦理行政許可的程序做出了詳盡的規定,並確定政府審批行為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這部法律從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到現在已經五個月了。這段時間裏,它究竟對各級政府和老百姓都産生了什麼樣的影響呢?來看看我們記者的報道。

  黃勝,安徽省馬鞍山市人,2000年3月8日來到北京打工。每年年初,他都要為建築公司聘請的外地民工辦理這樣一本《外來人員就業證》。雖然説每個人辦證的費用才五塊錢,但由於建築公司人員流動量大,四年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黃勝:“最重要的感覺就是不平衡,心理很不平衡,因為我雖然是外地人,但是和北京人一樣在辛辛苦苦地工作、在耕耘、在為北京的建設做貢獻,我為什麼要辦這個就業證?我從安徽到北京(工作)為什麼就非得有這個證? ”

  北京市人大法規處:根據《行政許可法》規定,政府在設定行政許可時應當遵循平等原則,不能有歧視,就業證的存在意味著地區封鎖、限制,不符合行政許可法,因此我們要求政府取消了這個行政許可。

  這項行政許可的取消,使在北京施行近10年的就業證從此成為歷史。今後,每年約100萬左右的外地進京打工者,在求職的時候,享有了跟北京人一樣的權利。今年一年,根據《行政許可法》的精神,北京市像這樣的行政許可就取消了137項,北京市各委、辦、局自行設定的所有資格、資質認證,也全部取消。採訪中,北京市人大還告訴我們,從今年9月份開始,他們還組織了為期三個月的行政許可法執法檢查活動,對北京市11個實施行政許可的機關,進行了明察暗訪、監督檢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這段時間也受理了54件涉及行政許可的案件,主要涉及規劃、拆遷、工商登記等方面。雖然,目前還沒有直接依據《行政許可法》做出判決,但是法院也在審理中感受到,《行政許可法》實施以後,老百姓對行政機關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辦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北京市高級法院行政庭庭長何謝忠:“老百姓的知情權、老百姓的申辯權你都告訴他了。這個項目申請許可都要什麼條件,我審批或者不審批為什麼不審批我都告訴你了,他心裏明白了,你要是認為我説的法律依據不足你還可以申辯。有的甚至有聽證。整個程序走完他該説的説了你為什麼批為什麼不批他心裏也明白了,應該説他感覺到依法辦了就是公正的。程序完整了也就保證了一定的公正性。”

  《行政許可法》賦予了老百姓和政府平等權利,也對政府的依法行政提出了更為嚴格、具體的要求,信息要公開、服務要便民。為此,上海市專門出臺了《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所有“公權力大、公益性強、公眾關注度高”的行政部門都必須將政府信息公開。四川省把省政府和成都市政府當中,涉及行政許可的部門放到一塊辦公,減少了辦事的環節,方便了百姓。天津、廣東等地推出了“一站式辦公”,過去辦審批一件事要經歷一次“公章旅行”的現象正在逐漸成為歷史。

  《行政許可法》的出臺帶來的不僅是這些表面的變化,它更增強了政府官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就明確表示,要改變過去行政訴訟案件一般委託律師當任訴訟代理人出庭的傳統,今後凡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作為被告的案件,都將由下屬職能局的領導出庭參加訴訟。今年9月13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些省部級官員全程旁聽了一起行政案件的審理,透過這些事件傳達給我們出這樣一個信息:在過去的一年時間裏,中國政府官員依法執政的意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

  《行政許可法》頒布以來,僅國務院就取消和調整了1795項行政許可項目,目前國務院各部門的審批事項已減少了48.9%。

  主持人:應教授,説到行政許可法是您的老本行,雖然説起來這部法律是規範政府的行為,其實跟咱們老百姓的切身生活是密切相關的,小到辦個證件,比如辦身份證、護照,大到開企業,辦營業執照,各方面都離不開行政許可法的規範。您感覺在實施的這一段時間以來,究竟給一般老百姓的生活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應松年: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組織了北京市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實施情況,做了一次檢查。這次檢查範圍很廣,還在老百姓當中廣泛進行問卷調查。調查的項目很多,前面有一個説明,比如説對企業收費情況的調查,辦事程度、服務態度,一項項的,還都有圖表公開發表,大家都可以去查,也是行政機關知道行政許可法實施當中有多大的差距,這是很好的一件事情。

  主持人:我們還注意到今年3月份出臺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提出,基本要在十年內實現一個法制政府的目標,您認為法制政府這四個字它的標準是什麼?

  應松年:我想我們國家提出依法行政的實施綱要,而且規定要在十年時間裏基本建成一個法制政府,可以説全世界沒有先例。這在世界上引起了很大的震動。我想簡單地説,作為依法行政,建立法制政府最重要的就是政府在行使行政權力的時候,應該是依據法定的權限,還有 要依據法定的程序行使行政權,既不能躍權,又不能失職,能夠做到有權必有責。

  主持人:王局長,我們知道建設一個法制政府,必須要以完善的法律框架作為基礎,據我們了解,馬上12月份全國人大又要召開一次會議,能不能透露一下在這次會議上將要審議哪些法律?

  王培英:今年12月下旬召開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在第13次會議上要審議若干部新的法律草案,一個是公證法草案,再一個是公務員法草案,再有是可再生能源法的草案。咱們現在準備擬定2005年的年度立法計劃,經過2005年的立法,我們相信國家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這樣的法制國家方向上會大大再前進一步。

  主持人:站在2004年的年尾,回頭來看看這一年時間裏,發生的這些事件、這些變革、這些故事,我們看到的是中國法制進程堅實的步伐。而“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這句莊嚴的承諾,則更讓我們感受到,法治的精神將更加深入地影響我們的生活!

  人大提供具體名單

  2004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擬審議的法律草案

  公證法(草案)

  公務員法(草案)

  可再生能源法(草案)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

  企業破産法(草案)

  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擬審議的法律草案

  物權法(草案)

  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

  審計法(修訂)

  公司法(修訂)

  合夥企業法(修訂)

  不動産登記法

  行政強制法

  企業所得稅法

  個人所得稅法(修訂)

  義務教育法(修訂)

  反洗錢法

  反壟斷法

  此外,我國三大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已被全國人大列入立法規劃,有望在五年內完成。

責編:張娜


[ 新聞發送 ] [ 打印 ] [關閉窗口 ]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