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三假幹部”與“三真事實”
央視國際 (2004年12月02日 12:17)
據新華網12月1日報道,全國特産經濟辦公室原主任曹忠武因因涉嫌23項罪行6種罪名今年6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判決。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曹忠武是一個典型的“三假幹部”:他的幹部履歷是假的、入黨材料和專業證書也是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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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個典型的“三假幹部”,居然一步步走上局級崗位,確實不可思議,但筆者以為認識這個“三假幹部”,不能忽略他的“三真事實”。他的堂堂局級職務——全國特産經濟辦公室主任是貨真價實的;他在以前諸多位置和這個位置上做了多年的管理和領導工作是事實;人民法院認定的他犯有貪污罪、受賄罪、詐騙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6項罪名,也是事實。
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考察黨政領導職務擬任人選,須要嚴格的考察程序。曹忠武的這些勾當,有關部門只要稍作調查了解便能識破真假。可是不太高明的偽造伎倆,卻創造了富有“傳奇”色彩的晉陞之路,曹忠武自從進入國家幹部隊伍後,僅僅6年的時間很快坐到了全國特産經濟開發中心主任的位置,固然與其八面玲瓏的處世之道,和一路造假手段關係密切,但更多的是有關部門和人員沒有認真地履行好自己的崗位職責。
現在已經證明曹忠武是“三假幹部”,但是三假之“假”卻在長時間之內被看做“真”,而且輔助曹晉陞到了局級,可見“三假”的威力不小。當然從理論上説提拔幹部者是不清楚這“三假”問題的,他們要選拔國家需要的人才。儘管曹只晉陞到局級,但這也是不低的職務了。在其位就要謀其政,現在的問題是:這個人究竟幹得怎麼樣?如果他有能力,勝任了工作,説明我們的用人機制有問題;如果他沒有能力,幹得一塌糊塗,説明我們的官員太好當了。而且在領導崗位上多年,也説明幹好幹壞一個樣,假的和真的一個樣。
再看曹忠武幾年來都做了些什麼:他利用擔任中國物資儲運大連公司項目部部長、物華運輸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經理、全國特産經濟辦公室籌備組負責人、全國特産經濟辦公室主任的職務便利,瘋狂地為自己撈取好處,他涉嫌貪污211.17萬元,受賄135萬元,行賄6萬餘元,挪用公款200萬元,詐騙163萬元。當然還有上面提到的其他罪名下的犯罪事實。這樣看,曹忠武不是一個合格的領導,奇怪的是這樣的人居然能創造"傳奇"色彩的晉陞之路,難道這僅僅是偶然?
儘管"三假幹部"曹忠武案件屬於個案,但這起案件卻有著許多東西值得我們在譴責和震驚之餘進行深刻思考,人事部門主管的幹部履歷表居然被矇混過關,而且作為組織部門嚴格審查的入黨材料,也居然出現漏洞,有關部門又作何解釋呢?還有,我們的某些部門拿組織程序、規章制度當兒戲,致使這樣的“三假幹部”飛快晉陞,掌握重大權力,曹忠武之類的幹部給國家造成的損失,又由什麼人來負責,負什麼樣的責任呢?這些部門不僅僅錯在把假當成真,還錯在對“假幹部”的真危害,視而不見,放任自流。所以,筆者看不能僅僅追究一個“三假幹部”了事,不妨引入責任倒查,追究失察者的問題,更應該從中吸取深刻的教訓。(子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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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