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讓“脫大蓋帽”成為親民的契機
央視國際 (2004年11月01日 10:45)
記者昨天從浙江省政府有關部門獲悉,經過五個多月的清理,截止到目前,該省的統一著裝已經基本整頓完畢,共計有五萬多名公務人員摘掉了“違規著裝”。(現代金報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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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前不久發出《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重申統一著裝(制服)的批准權限在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均無權批准。對未經國務院批准擅自統一著裝的,要收回已經發放的制式服裝及其標誌並予以銷毀。
從那以後,有關“大蓋帽”脫還是不脫的爭議,就頻頻見諸報端:8月1日起,南京800余名交通運政、稽查執法人員全部停止統一著裝。然而才25多天,交通部門又決定恢復治超一線執法人員的原來的著裝制服;廣州全面清理整頓“不規範的統一著裝”,但大部分被摘帽的部門表示,沒了“大蓋帽”,執法將遭遇一些以前沒有碰到過的困難。
“大蓋帽”是老百姓對著制服的執法者們的形象稱呼,可以説,“大蓋帽”在很多人眼裏代表的就是國家權力。戴不戴“大蓋帽”,對於一些管理人員來説,其實質就是是否具有“威懾力”的象徵。事實上,之所以出現大蓋帽氾濫成災的情況,很大程度上,他們最看重的就是這個所謂的“威懾力”。
其實,摘掉這些部門的“大蓋帽”,直接影響的是這些執法人員的執法手段。試想,過去來收費的都是“大蓋帽”, “代表的是一級政府和組織”。在收費時儘管方法簡單一些,態度粗暴一些,但人家戴的是“大蓋帽”,老百姓惹不起還躲不起?一旦你不戴“大蓋帽”,頭上沒有國徽,自然是以普通的工作人員來執行公務的。與被執法者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在人格上是對等的。你再用以前那種“唬人”的辦法來執法,誰還會買你的賬?“大蓋帽”在老百姓心目中代表的“權威”,使那些戴著“大蓋帽”的執法者極易産生優越感,有時即使他們只是辦私事,也可以借“皮”唬人。而一旦不戴“大蓋帽”,這些優越性盡失,一些部門和行業人員違法亂紀、欺壓百姓豈不是少了一個“方便之門”?
因此,摘掉“大蓋帽”,脫掉的不僅是制服,對於那些執法人員來講,去掉的更是高高在上的優越感,是以往靠“大帽子”壓人的執法便利,更是執法理念上的“脫胎換骨”。要實現“大蓋帽”“脫與不脫”一個樣,有關部門惟有趕快轉變那種靠制服來管、來壓、來嚇的威權執法觀念,再不能用十個“大蓋帽”嚇唬一頂“破草帽”;要樹立變執法為服務的思想,與被執法者進行面對面的交流,心與心的溝通,實現執法與被執法雙方的“良性互動”。
應當説,不戴“大蓋帽”應該更容易貼近群眾。但在一定程度上,不戴“大蓋帽”執法,它考驗的是執法者的素質,體現的是文明執法者的程度,是執法者的工作能否得到群眾的認可的具體體現。只要我們真正讓“脫大蓋帽”成為親民執法的契機,對於優化我們的執法環境、乃至整個國家的法制建設,肯定是大有裨益的。(網友:高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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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