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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評“不許越級上訪”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23日 13:11)


因上訪被強行送精神病院的韓翠雲老人

  “不許越級上訪”的字眼在一些地方和單位頗為流行,對此的有關解釋是“不把矛盾上交”,“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諸如此類的説辭幾乎在相當的領域裏得到了官員們的共識,作為一種為官的成功經驗加以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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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來,上層官員的耳朵根子是清凈了,眼睛也不花亂了,心情也平靜了,注意力也集中了。下層官員們的“自主權”也得到鞏固了,“毛刺們”也容易修理得圓潤了,群眾也不敢爭取捍衛什麼生存權益了,其權威就得到加強了。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受到損害後有理無處説,有冤無處申,侵害人民群眾的事情和腐敗的行徑卻得以張揚和盛行。

  不禁想到“防人之口,甚于防川”的古訓。既要做那些傷天害理的齷齪事,剝奪老百姓的口中食,逼得群眾一天到晚為了“隔夜糧”而長吁短嘆,又要採取高壓態勢逼百姓就範。那麼,那些根本的生存權益受到嚴重威脅傷害的群眾不就如同任憑宰割的羔羊了嗎?誰敢吱聲就整誰,整得雪上加霜,整得不成人形,這種霸道不令人髮指麼?其實,做了損害人民群眾根本生存權益的造事的官員內心是被害怕而左右著的。他們的膽量是和被侵害根本權益者的反應相呼應的。反應大他們就膽小反之就膽大,膽大到變本加厲的程度膽大到吸人骨髓而不過癮的程度。但從全局看來,既要損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又要群眾保持緘默是可惡可鄙而又可憐的愚蠢行為!“紙包不住火”,企圖事情不暴露是螳臂擋車不自量。那些非法侵害耕地的事,那些使飲用水受到工業污染的事,那些制假售假造出許多大頭娃娃的事,那些肆意剋扣和拖欠農民工資的事,那些隨意裁減人員的事,那些不顧群眾生命安全的事,那些侵吞職工養老金的事……一樁樁一件件包得住嗎?“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心虛有什麼用呢?

  從事理上説“不許越級上訪”也是荒謬的。一方面問題在下面根子卻往往在上面,需要跟上面討個説法,以便清楚是不是上下穿著連襠褲;一方面群眾的根本權益在下層受到了侵害,矛盾的起因是下層的官員,又怎能把矛盾解決在基層矛盾不上交?“不許越級上訪”,從另一面説是官員的只懼上不怕下(百姓)的陰暗心理作怪。害怕群眾越級上訪其實也説明了上面可能還是講道理講原則依法辦事的,不過群眾越級上訪一定應該遵循法律,要冷靜,不能情緒亢奮得動粗而付出事與願違的沉重代價。

  “不許越級上訪”與“執政為民”“以人為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與舉報電話、信訪局的功能相違背。透徹理解執政黨的立黨根基和執政基礎、辦事的總綱不就是為人民服務,為老百姓排憂解難,為人民謀利益嗎?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呢?如此不許越級上訪無疑是背離了這根基、基礎、總綱。因此,不給越級上訪是霸道的、無理的,也是違背原則的。再説從法律的角度説,“不許越級上訪”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既然沒有法律依據,那麼“不許越級上訪”和“不許上訪”就沒有多少實質性的差異了,這不外乎是以言代法了!

  雖然如此,但我仍然希望越級上訪者越來越少,因為真正沒有什麼要上訪了,就是依法辦事、依法行政深入各層領導班子並且已經化為行為習慣了。那時就是政治文明取得可喜成果的時候,就是民主政治深得人心的時候,就是全民奔上小康的時候!(阿祥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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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慕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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