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反腐要在陽光下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23日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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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王懷忠接受審判 |
我們雖然總是重視反腐工作,但仍有不少的貪官前腐後繼,這種現象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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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不禁想到,難道主要是貪官們不重視學習?但“傳媒大亨”黎元江從本科到博士研究生攻讀的是國際共産主義運動史,這個專業的人才,在中國並不多。他目前在獄中仍在著述《社會主義四百年》“宏著”,欲將功補過。
主要是貪官們不反腐?“哪出現腐敗分子不查處,要追究哪個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王懷忠就是這樣開口不離反腐敗。
主要是貪官們忘了本?“想到廣西還有700萬人沒有脫貧,我這個主席是覺也睡不好呀!”如果這話不是出自於目前中國最大的貪官成克傑之口,你也許會被感動。
主要是貪官們不學法?前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柯昌信,是全國法律界知名的“專家型法官”,出版專著和主編法學著作九篇,在全國三十余家法學刊物發表論文一百三十余篇,其受賄案金額之大,涉及法官之多,令高層震驚。
以上列舉的並非個例。顯然,不受約束的權力是産生腐敗的土壤。而約束權力的最好方式是陽光。
中國共産黨是執政黨,因而不懼怕陽光。只有讓官員的行為處於陽光之下,就能及時發現官員的違法亂紀現象,也就難以出現一些貪官邊貪邊提現象,更不至於讓國家財産遭受巨大損失後才落馬。
如果沒有陽光,搞幹部的公開選拔,有可能也會讓“關係戶”“脫穎而出”,堂而皇之地越過“論資排隊”;
如果沒有陽光,進行“通訊費改革”、“公車改革”等,有可能讓灰色收入更“合理”,差別更“合法”;
如果沒有陽光,進行廉政述職,有可能一個比一個更廉潔,一個比一個更信誓旦旦,不會看到有誰在述職中丟官;
如果沒有陽光,許多反腐線索,有可能轉由腐敗分子親自“查處”,最後不了了之;
……
如果沒有陽光,那些存在於紙上的反腐措施,無論其條款多麼嚴密,文字表達如何義正辭嚴,它們都最終難以完成使命。
我們出臺的規章制度己不少了,許多被法規早已禁止了的東西,還在用行政手段反復“重申”,反復“嚴禁”。現在不是嚴禁有多少的問題,而是陽光有多少的問題。不然的話,還有多少“嚴禁”要出臺?
長期以來, 我們已經形成了一種慣性,當一個機構被侵害後,在它上面再設一個機構,“水漲船高”,不斷圍壩。其實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陽光是廉價的。而陽光才能抑制腐敗。
實行陽光的主要措施是將政務、財務等透明,在不影響單位、國家機密的情況下向公眾公開,如上網公佈等。
在一些法制比較健全的國家,公共部門的一切開支,每一筆經費的去向和公務員的收入財産是公開的,以接受公眾和媒體的監督。公眾可以在網上找到任何一位政府官員的宴請菜單及出差費用。報載,北美某國一位高官在公務宴請時上了一道鵝肝,被媒體批評超標而丟官。在中國,如果實行陽光下反腐,想腐敗都難。能不能首先在一個單位、一個系統、一個地區推行陽光工程呢?
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就要切實抓好反腐敗,在制度和體制上下功夫,不斷推進制度化、法制化、程序化、規範化進程,真正為黨的執政活動搭建更為廣闊和良好的平臺。(金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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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