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14熱評關鍵詞:女教師 農民 大學生接吻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14日 18:19)
CCTV.com消息:網上新聞實在多,看看《天下》啥最熱?9月14日,CCTV.com網友登錄《網評天下》論壇就讓溫總理感動的女教師、農民難道活該命賤、大學生究竟應該在哪兒接吻等話題各抒己見。詳論請看——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 一位普通女教師為何能讓溫總理感動?
7月11日,河南鄭州22中50歲的中學女教師吳玲因病去世。從教27年,吳玲默默無聞;而在去世後,這位平凡的女老師廣受愛戴,國務院總理為她親筆批示。這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教師生前幾乎沒有什麼值得炫耀的榮譽稱號,但被她教過的很多學生都叫她媽媽。 >> 熱帖細覽
【説句心裏話2】現在能對老師叫母親的人真是很少了,上一輩人卻很普遍,像我母親,她身上就有吳玲的影子。一個普通教師,一個平凡崗位上的故事卻如此感人肺腑,這個故事的主題就是師德,它來自母愛緣于真情。
【山泉清】這樣的老師值得我們懷念,她真正是人民的子女,為了人民她默默地耕耘在教育戰線22載,實在令人欽佩,全國的教師都應該向她學習,尤其那些有腐敗傾向的教育界的領導,看一看自己的人生,是多麼的無彩。
【CY藍月亮】當教師的有幾個不是這樣的?説實話,教師這個職業是憑良心的。因為自己也有孩子,也需要接受其他教師良好的教育,自己也決不能誤人子弟。所以,當教師的有幾個不是這樣的?尤其是中小學教師。如果不敬業,自己的良心難安。
【老兵762】一位普通女教師為何能讓溫總理感動?因為溫總理出身於書香門第,他爺爺就是一位資深教師。特殊環境下的熏陶,對教師有特別的感情。所以,一位普通女教師能讓溫總理感動,在情理之中。總理重視教育,乃中華民族之大幸!
■ 我是農民,活該命賤?
不久前,葉某在一起車禍中不幸身亡。後葉某家屬與車禍當事人因死亡補償金數額産生了分歧,將該案訴上了法庭。之所以有分歧,是因為對葉某的身份産生了分歧,被告稱葉某的身份是農民。今年浙江省 “城鎮居民”的死亡補償金為263600元,“農村居民”的死亡補償金為108620元,兩者因為“身份”不同竟相差了15萬多元。>>熱帖細覽
【食草龍】不管什麼人被撞,其得到的死亡補償金應該是一樣的,但撞人者就不一樣了,如撞人者的身份是城鎮居民的話,其收入高,有較高的賠償能力,就應該多賠一些,如果是農村居民的話,其收入低,賠償能力就低,當然也就少賠一些了。只有這樣,一方面體現了人人平等的原則,另一方面也兼顧了收入差異的這一因素。當然,如果某一天不再存在“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稱謂的差別的話,連撞人者的身份也不考慮了。我是農民,但我的命不賤。
【問問】真的是貢獻越大越值錢嗎?那些貪官、庸官貢獻了多少?他們的所得與他們的付出協調嗎?農民貢獻不大嗎?土地貢獻不大嗎?可誰尊重農民了,尊重土地了?而且,能力和生命是兩回事!可能農民的能力不值錢,可他們的收入已經夠低的了。生命呢?有哪個國家説生命的價值按所謂貢獻來分?難道失業者就該自殺?乞丐就該被殺?而那些所謂貢獻,又有多少藏著不可告人的私利?!
【笑臉哥哥】法律對農民的權益很不公平,農民怎麼不值錢呢?農民就不是人了嗎?沒有農民的勞動付出,人類社會能存在嗎? 毛澤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開國元首,他的出生也是農村的,衡量人生命價值怎麼會分城市和農村呢?
【修補】“生命價值平等”是錯的!生下來平等是對的!人的價值是按照對社會對國家貢獻的數量來計算的,有多少貢獻就值多少錢!似乎從來就沒有人確定過人的價值究竟如何計算,付出=回報,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否則,社會責任國家責任無從談起。確實無勞動能力確實不能為社會為國家做出貢獻的特例除外。
■ 大學生究竟應該在哪兒接吻?
據報道,成都某高校兩位同學,因在自習教室裏接吻而被學校勒令退學。就此事,南京某高校一名大四學生唏噓之餘發問:“大學生究竟應該在哪兒接吻?” >> 熱帖細覽
【修補】你問的其實是“政策、思想、習慣誰更有用”的問題,也就是“官有政策,民有對策”的問題。答案是“別人允許接吻的地方”。 比較切合實際的辦法就是“花錢買安”。 通用的辦法:建議學生情侶群體合資包下校園內的某個地點,環境自定,關鍵是要向有關單位或個人交納足夠的愛情稅(隱私保護費或者是封口費),在確定不受干擾之後,做什麼都不會有人過問,不過不必太過分。似乎在目前的中國社會,這是惟一的出路。拿著或者是合成或者是抓拍的照片,敲詐大學生的人也不少。請各位師弟師妹,在兩情相悅時,做好防護。中國的社會主流,並不是學生情侶的支持者,雖然沒有人會公開反對。
【茁水清苗】在哪兒都無所謂,只是學校勒令退學是否太嚴重了,警告、處分一下也就夠了。媒體真有炒作之嫌。
【沒事閒逛1】上大學→談戀愛→接吻→上床→大學畢業→分手。不是絕對!但確實是一種社會狀況,支持學校做法。其實大學生頭腦還不是很成熟的。
【相關評論】擁抱、接吻並不違反社會道德規範,同樣也不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根據“法不禁止皆自由”的原則,擁抱、接吻應當屬於公民的一項自主權利,是公民對於生活方式的一種選擇。這和公民梳粧打扮一樣,屬於公民的“私事”領地。 >> 詳見原帖
(版主萊蒙湖整理)
→→進入“網評天下”,發現更多話題!
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