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評]延長法定退休年齡之辨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12日 10:19)
隨著老齡化進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越來越大,這是我國社會保障體制目前遇到的一個重大困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胡曉義日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他們正在考慮延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目的是減輕“白色浪潮”對社會養老的壓力。→→新聞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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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兩會”期間,一個關於“男女同齡退休”的話題被拋出並引起了廣泛關注和爭論。現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考慮延長職工退休年齡,通過延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來減輕越來越大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調整養老制度模式的一項重要工作。此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近日,考慮到我國人口素質和人們預期壽命的提高,適當延長一部分社會成員的工作年限,不失為減緩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的好辦法。據了解,世界上許多國家在遭遇養老壓力時,都考慮把推遲退休作為解決問題的一個辦法。但是,我們必須看到,目前推行這項制度依然困難重重。即便是政府,目前也並沒有一個確定的時間表,而只是強調“這個工作是個漸進的過程”。事實也的確如是,沒有誰能夠承諾未來,尤其是對於解決就業問題、養老問題等棘手的問題。
可以説,這一決定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初衷是利民為民的。可是,為什麼對於保障即將離退休員工工作的決定依然有那麼多非局外人也表示反對呢?恐怕這是最難以令多數人理解的。其實,分析一下現實情況,也就不難以釋疑了。
這些人的身份大多是下崗職工、企業內退的職工乃至在職職工。他們之所以傾向於放棄工作而選擇匪夷所思的早日退休,實際上就是想早日拿到要遠比下崗生活費、企業內部退休金甚至工資要穩妥得多的那份正式退休金,因為這是經過中央三令五申予以重點確保的,沒有人敢輕易另作他圖。所以,出現並不希望延長退休年齡的選擇並不感到意外。
因延長退休年齡,一批年長者延遲退出的時間,在整個社會的工作崗位相對固定或吃緊的情況下,也就意味著相對數量的一批年輕人成為待業者。這絕不是危言聳聽,最近發佈的《保障社會白皮書》在談到失業問題時指出:“今後一個時期,中國勞動力總量過剩的矛盾和就業的結構性矛盾將持續存在”。年長者不退休的代價是年輕者成為無事可做的待業青年。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外國採取延長退休年齡的做法是基於勞動力短缺之困,而不是用來解決養老保險負擔問題的。但在中國,則不是那麼回事。如果延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必定會加劇勞動力供過於求的矛盾,因為中國的勞動力正處於“黃金期”。中國的人口、勞動力是絕對“相對過剩”,不少地區為了減輕就業壓力,順利實現新老更替,甚至採取了內部退養的方式以解決問題,以便給年輕人騰出崗位,就是不證自明的道理。而延遲退休,無異於在傷口上撒鹽,只會阻礙問題的解決,而不是有助於問題的解決。此外,外國之所以能夠實行延遲退休的辦法,還由於外國的社會結構和中國不同,不同於中國的大多數為農業人口的現狀,不同於中國的大多數為體力勞動者的情況。他們延遲退休,能夠發揮高素質勞動者的創造力,而中國的大多數體力勞動者如果也要亦步亦趨外國,則很難創造更多的成就,反而是對勞動者的一種摧殘,因為體力勞動者的工作性質根本不同於腦力勞動者。
事實上,中國之所以産生並存在養老保險制度危機,不應完全將責任推給“老齡化”。解鈴還需繫鈴人,要解決養老保險制度危機,還須從養老制度本身出發,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金體制。更何況,延長退休年齡也未必能緩解養老保險制度的危機,頂多是個緩兵之策,並不能真正解決根本問題所在。延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只能算是減輕“白色浪潮”對社會養老壓力的最簡單辦法,而絕不是最佳選擇。這一做法本身,是在犧牲局部利益以轉移矛盾視線,是對大多數勞動者利益的損害,也可能掩蓋目前養老金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的“黑洞”。當然,也不能將延長法定退休年齡一棍子打死,其本身的積極意義是不容抹殺的,有學者建議,實行靈活的規定,不拘泥于成法,不搞“天下一統”的僵硬模式,依據不同情況,允許不同地域(城市和農村)、不同行業採取不同退休年齡的方式,鼓勵城市和腦力勞動行業的勞動者推遲退休,這一建議無疑也是合理的。(網友: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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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