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用市場原則引導社會道德規範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07日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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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集體和個人受到表彰 |
如今社會道德的淪喪已成為許多人關注的現象,學習雷鋒、焦裕祿、孔繁森等人物的行為被視為不可理喻的傻瓜,見義勇為、無私奉獻、一心為公的行為也被許多人嘲笑。問題究竟出在哪?不少人將其歸咎於市場經濟改革的方向性錯誤,也有人説是信仰迷失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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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説,現代社會發展要求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進行市場化經濟改革。市場經濟是科學規範下的自由經濟,但每一個國家在發展市場經濟之初毫無例外地都出現了一系列社會道德問題。一切向錢前,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等等我們所不齒的行為氾濫。這是什麼原因呢?難道市場經濟在給人們帶來豐沛物質生活的同時,必然要以社會道德觀念的淪喪為代價嗎?
現代化的市場經濟與社會道德沒有必然的矛盾,只是我們必須學會運用市場原則來調節我們所認可的社會意志。
一個人拾金不昧固然可佳,這種行為避免了失金者的損失,同時也可能帶來良好的社會效應。但我們要提倡這種思想,必須從物質上給予褒揚,這就是市場原則。任何我們所贊同的對社會有益的行為,必須使行使這種行為的人得到社會和其個人都能認同的物質獎勵,這不是“金錢至上”原則,而是用物質利益來引導社會道德規範的一種方式。一個市場經濟管理成熟的社會,能夠準確利用社會物質利益的配置,來調節、反映人們普遍認同的價值觀念,我們需要向這方面努力。
媒體常常報道一些見義能為、大公無私之人所遭遇的諸多尷尬,可我們的社會為什麼不能建立一個公民道德行為檔案?公民實施這種社會美德行為(人們所普遍認可)時都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當一位公民的美德行為記錄達到某種程度時,社會則公開給予更加豐厚的物質和名譽獎勵,反之則給予相應的處罰和指責。這樣我們就利用市場原則,很好地反映了普遍的社會道德觀念。(三七二十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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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