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調離處分是國際慣例嗎
央視國際 (2004年08月23日 17:00)
這幾年,按照“國際慣例”和國際接軌幾成一種時尚。現實生活中,不少部門哭著喊著要拿“國際慣例”當尺子的結果,確實功勞不小。只是在處分失職官員時,不知道引入沒有引入相關的“國際慣例”,更不知道這個“軌”接得怎麼樣。不過,新近看到的一則報道,不能不令我對處分官員的慣例的“穩定性”甚為讚嘆,與此同時,則為在這方面缺少必要的“國際慣例”感到一絲莫名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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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大河報》消息,近日,遼寧省阜新市委決定,阜新縣縣長包權和常務副縣長張京學調離現工作崗位;責令副縣長劉江義辭職,以嚴肅處理8月6日晚發生在該縣境內的鄉鎮動物檢疫人員野蠻執法將一名青年打死事件的相關責任人。處分官員有沒有“國際慣例”?我想,應該有的。至少,問題官員被罷免或主動引咎辭職,在國際新聞中屢見不鮮。這樣的下臺,本身就是較為嚴厲的處分。
反過來問,我們在處分官員時遵循的是什麼原則呢?我們不妨來管窺一下阜新市的處理原則:動檢人員非法上路攔截車輛不説,還用石塊“執法”,奪走一個應屆大學畢業生的性命。如此重大的責任事故,阜新市的處理堪稱“倒金字塔”式──對縣畜牧局長和書記這兩個科級官員是,撤職沒商量;對於副縣長,請其辭職;而常務副縣長和縣長呢,則是調離。不難發現,處分的原則是官階和責任成反比,官階越高,處分越輕;相反,處分越重。
“調離”竟也成了“處分”的一種手段,只能給人一種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的感覺。在筆者看來,調離不應該算作處分。我們常從官員講話中被教導:工作沒有高低貴賤之分。那麼,官職難道就有高低貴賤之分嗎?包權和張京學作為正縣級領導幹部,調離並不意味著他們就被降了級別,無非是換了個工作崗位而已。換崗,既可能是從一個富裕的縣被換到一個相對貧困的縣,或者是被換到一個縣級局委任職,實權暫時小了點。但是,再窮的縣或局委,也窮不了一把手呀,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嘛。如此一來,調離還叫處分嗎?也許,對於那些掌握了處分大權以及那些因被調離而感到委屈的官員眼裏才算得上“處分”,畢竟這也是人往低處走,實際權力“縮水”了嘛。問題是,像我等平民百姓不但不會這麼“斤斤計較”,而且以為不就是幹部交流嗎,和“處分”何干?“調離處分”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處分,其實質是包庇甚至是保護責任官員。之所以這麼隔靴搔癢地“處分”一下,説穿了是應付輿論的壓力,等風聲不緊了,誰敢保證這些暫時“倒楣”的挨過處分的官員不升遷呀。
不過,這些被接受“調離處分”的官員從內心裏未必領情,興許到新單位上任時還抱著一肚子的情緒。我真擔心,心情不好的官員能把工作搞好嗎?搞不好的話,還不如讓他們一次性“休克”為好。什麼時候我們在處分官員時也有了“國際慣例”,估計“處分”也才有望名副其實吧。(網友:劉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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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