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是誰瀆職侵權逼死118條人命?
央視國際 (2004年08月10日 10:41)
四川省檢察機關緊緊抓住“人權入憲”這一契機,查辦發生在司法、行政執法領域的瀆職侵權案件,共立案查辦255件286人,其中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案件52件,包括非法拘禁11件、刑訊逼供7件、暴力取證1件。據介紹,這些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一共造成了118人死亡、10人重傷。(見《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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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這則報道後,讓人感到既高興又悲哀。高興的是四川省檢察院從5月中旬開始,全省三級檢察院聯動,開展為期一年的“嚴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案件專項活動”。這一活動開展不久,已查出嚴重瀆職造成上百群眾喪生的不少問題;悲哀的是,都是哪些人在履行自己的職責中嚴重瀆職,竟然把118人逼向死亡?118條生命不是一個小數字,而是一個駭人聽聞的大噩耗!
應該説,犯瀆職罪的大多是國家工作人員和司法人員。按説,作為這一層面的人員,不管是其政治素質和法律知識都應該被普通公民相對能高一些,而正是在公眾心目中的這些高素質、高水平的公職人員卻要麼玩忽職守、要麼貪贓枉法,正是由於他們的諸種過失和工作的不到位,帶來了嚴重的惡果,僅四川省範圍內就有118人因為瀆職侵權犯罪而死亡。這不能不説是一個嚴重的過失,是一種腐敗現象。
現在倡導對一些事故責任者實行問責制度。那麼,我們也有權責問:第一,都是因為誰的瀆職和侵權而使那麼多的人就這樣無辜的死去?對這些死去的生命負有直接和間接責任的當事人應該承擔其該負的責任,不能再是一本糊塗賬,不能再搞“下不為例”,而應從“此不為例”抓起,誰是誰非,有所結果,既要對得起黨和人民,也應該讓死者的亡靈得以慰藉;其二,既然四川省三級檢察機關已對此事查出了眉目,就應該一查到底,有始有終,包括那些死者是如何死的,都應該查個水落石出。從現在開始,就對瀆職侵權者有所懲戒,不能讓類似的悲劇再度發生為好。
人命關天的道理無須贅述,故而,死了的不能白白送死;致人于死地者承擔其責任也不為過。尤其是司法和行政執法領域裏的公職人員,關愛生命是先決條件,是為政和執法的道德底線,這一點是不應該忘記的。(網友: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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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