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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 不“跳樓”如何討薪?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8日 12:39)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民工通過“跳樓”來討薪,被一些人稱之為“跳樓秀”。日前,曾在北京市朝陽區朝陽路“興隆家園三期”工地幹活的王登科等五位民工,倒是沒有通過“跳樓”討薪,結果欠薪未討到,五位民工卻遭到工地老闆及數十名打手的毒打,王登科被打斷兩根肋骨,另一位民工周成頭部被擊中,尚處在危險期的昏迷中。而王登克因無錢治療,到記者採訪時還躺在醫院觀察室接受“觀察”。(《新京報》7月7日)

  關於解決拖欠民工薪金問題,年年“集中整治”,去年底今年初,中央還有專項部署,總理等國家領導人也有專門批示,全國各地開展了一次深入廣泛地清理拖欠民工工資行動,為不少民工討回了原本早就該屬於自己的工薪。然而,拖欠民工工錢的現象依然存在,民工們討回欠款還是不容易,民工討薪遭致暴力的事件不時有所聞。從實際情況看,除了一些地方“集中整治”期內民工討薪較為順利外,至今還沒有比“跳樓”招式更有效的辦法和途徑。難道解決拖欠民工工錢一事就這樣難?

  “跳樓維權”成為民工討薪最有效的途徑和辦法,折射出社會的酸楚與悲哀。在一個法制社會,在一個追求現代行政的國度,公民討回被侵犯的權益,竟需要個人以死為籌碼來索取,這是何等令人辛酸的景象。

  當然,有人會説,誰讓你“跳樓”來著,你去打官司呀,你去告呀。不説打官司程序上的繁瑣、是否一定能夠追回欠薪,就是打贏了官司,民工們得到的也不就是原本就該得到的那點薪酬嗎?打官司的精力耗費和相關開銷,可能比所欠工錢的代價更高。有多少人願意打官司討薪呢?

  可能也有人會説,你可以像熊德明那樣找總理呀,那不是很快就解決問題了嗎?但這事可遇不可求,不可能人人都有這樣的好運。再説,每個被欠薪的民工都找總理解決問題,也不現實。

  民工討薪,不是偏愛“跳樓”,除了“跳樓”,他們還有什麼方便、可靠、有效的討薪途徑呢?誰能告訴民工?是不是社會根本就沒有這樣一個途徑?

  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已成為社會的共識,各地還出臺了一些相關政策措施。但是,至今民工討薪無門、討薪遭受暴力事件不斷、“跳樓維權”頻頻發生的現實告訴我們,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依然嚴重。


  既然社會高度重視解決民工工資被拖欠問題,既然社會都認為這一問題能夠得到有效解決,那麼,社會就有責任把民工討薪接管起來,把民工討薪從個人維權中解脫出來,承擔起為民工討薪的義務,讓民工討薪能夠更多地借助社會的力量。

  政府能否建立一個專門的民工維權社會救助電話號碼,如110一樣,民工們遇到了被侵權現象,都能夠方便投訴並得到及時有效的幫助?

  政府能否明確專門的民工維權協調保障機構,及時援助遭遇不公正待遇的民工,成為民工維權的堅強後盾?

  政府能否規範解決民工維權問題程序,明確幫助民工維權,使每一個民工清楚政府幫助民工維權的責任和義務、操作程序?

  社會能否建立專門的司法渠道,方便解手民工維權投訴,能否制定專門法規,加大對拖欠民工工資行為的懲罰力度,加大對被拖欠工資民工損失的賠償力度,使拖欠民工工資者將會加倍受處罰,民工能夠獲取加倍補償?

  總之,社會有責任幫助民工維權,有責任建立一個有效的幫助民工維權的援助機制,有責任告訴民工一個方便、可靠、有效地維權途徑!(網友:趙光瑞)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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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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