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當心"不作為"與糾正"胡作為"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7日 13:58)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行政許可法》七月一日開始正式實行了,作為一個政府實施行政權力的法規,它預示著我國的行政權力有了法律的依據與約束。首先是“依據”,然後是“約束”。不依《行政許可法》行事,可以是“不作為”,也可以“胡作為”,下面就有兩則實例。
七月二日南方週末刊載了《我該到哪領養老金?》一文,看後讓人啼笑皆非:一個在南京國企連續工作了三十年,又在深圳交了七年養老保險的老同志,退休了,卻因兩地社保管理部門工作上的“不能銜接”,而無法領到退休金,連“老有所養”也成了一種奢望。
有分析者認為其中的原因是:“有資料顯示,現在全國每年的社保缺口高達1000多億元,其中養老保險的缺口有300多億元。既然各地的養老保險基金是地方統籌、自負盈虧,那麼可想而知,各地肯定都希望交錢的人多一點,而領錢的人少一點了。”
南京講的是誰最後拿到你的交費,你就到誰那裏去領(養老金),你連我這裡的“社保號”都沒有。深圳講的是沒“交足十五年”,不能發給你退休金,本深圳的文件都這麼清清楚楚地寫著。於是到了退休年齡的蔣乃群在需要領退休金的時候突然成了“邊緣人”。
南京深圳雙方有關部門大家依據手頭的地方性法規,最後造成的結果是正當合法的“退休養老權”被“法規”所“剝奪”。這種現象是否可以認為是一種“不作為”?即這兩傢具體管理部門沒有依照“視同繳費”和“事實交費”的具體情況磋商出一個合理的“許可”出來,卻踢起了“皮球”。
另一則是發生在我身邊的。我有一個在國企工作了近三十年的朋友去年到了退休的年齡,在“光榮退休”的時候卻因地方剛進行了“醫療保險改革”,被告知不交滿二十年醫療保險費,便不能享受醫療服務。“辦法”只有一個,那就是一次性交足尚未夠數的餘下那十幾年的醫療保險費。
這一交就是一萬多元。讓人無法理解的是工作到了退休年限,未拿到退休金,卻先要交萬餘元的“醫療保險”。沒想到前幾天我這朋友意外亡故了,這一萬多元醫療保險費也沒退,説是報銷過一次門診費用,餘下的便有“規定”不得返回。給人一種政府“到處搶錢”的感覺。
這是不是一種“胡作為”?醫療保險改革實行了沒幾年,現在將要退休的六十年代參加工作的工作者都沒交了幾年的醫療保險。按理這也該適用養老保險“視同交費”的原則,不再向個人收取額外的“一次性補足”的那差不多每人需達萬餘元的現金。
社會制度的變革必須要保證做到社會保障的延續性,這是一個社會安定發展之本。早在解放初期,我們國家對在資本家管理模式裏打工的勞動者,在退休年齡到了之後都會讓其享受到退休後的一切社會福利。何況我們現在還是同一片藍天下的只是稍改了一點“經濟模式”?
鄧小平同志設計我們的“改革開放”時説過一句很形象的話——“軟著落”。“軟著落”的核心應該是“平穩過渡”,從“政府計劃經濟”平穩地過渡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其中就應該包括一切參與社會主義建設的勞動者的各項權利,包括“老有所養”與“醫療保險”的權利。
國家養老保險基金與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用短缺,應該從改革的本身尋求出路。如嚴格督查那些拖欠應交養老保險費數以億計的大企業;如在出售國有資産的時候適當計提該企業職工人數為基數的福利基金直接劃撥有關部門。而不應讓退休或下崗工人個人來為這個“缺口”埋單。(鷗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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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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