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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問]為何鉅額貪污犯罪反而罕見被判死刑?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5日 20:00)


  CCTV.com消息:從“安徽第一貪”到海南“中國金融第一案”到原貴州省委書記、人大主任劉方仁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中,相關主犯均以死緩或無期徒刑作為終審判決,他們涉案金額少則幾百萬,多則數億元人民幣。如此鉅額貪污犯罪,竟無一官員被判死刑。近來,“貪多少才會走上斷頭臺”在國人中引發激烈議論。

  CCTV.com網友登錄《網評天下》論壇就此各抒己見。

  不殺必有隱情!

  估計審理案件的法官也有問題,這樣審理成為規律後自然就等於為自己留了一條後路。現在大家都明白被判“不死”的意義,以這些人的人際關係和經濟基礎説不定三五年甚至更短時間就可以以種種藉口出來。【而已】

  這就是越反腐越腐敗的根源所在,對於這些高官們,貪官們,只要不死,就可以減刑,減刑,再減刑,在快被淡忘的時候悄悄出來,據説即使在獄中他們也是過得悠哉,悠哉!【your7】

  原因很簡單,都為自己留條後路。【ztervic】

  該死的貪官不死,反給其他的貪官存在僥倖心理,而且還會留下口舌;這些巨貪本身就給國家造成了無可挽回的巨大損失,抓到後反給國家帶來包袱;説明我國的法律在一些具體條款上活動空間太大,應該訂的更細些,讓我們的法官在操作上好把握尺度,量刑更準些。【歪打正著1】

  高貪不上斷頭是我們的法律有問題。現在的大貪越來越多了。為什麼呢?有的高官貪污之後。他們利用他們手中貪污的錢買通了路。其實我國司法上的貪污和腐敗是人人即知的。正是司法的腐敗才有了高官的腐敗。他們官官相互。只有改變我國的司法制度才雙根本上解決我國的腐敗問題。【擁抱明天7】

  其實將法律條文定的不明不白的人,心裏明白著呢!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有最大的自由空間,用以掩蓋文字上難言的“刑不上大夫”的目的。試問,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法律量裁權跨度能達到十年至死刑?!為什麼在腐敗已嚴重威脅到黨的執政地位和國家生死存亡,黨內和民眾反腐敗呼聲日漸高漲,反腐敗具有堅實的群眾基礎的形式下,還下不了動重典的決心呢?【quater】

  這就好比賭博,一半的幾率會贏的話,就有許多賭鬼冒著被抓的危險去賭,而在抓貪官上,90%以上的幾率是會贏,當然要貪。【邊城浪客1】

  拔出蘿蔔帶泥,他的後面一定還隱藏著更大的貪官。【黑雪39】

  不殺更具威懾?

  殺了就沒有警世作用了,畢竟讓一個貪官老死在監獄比直接槍斃了,對那些心存僥倖的“後來者”講,更加具有威懾力!【zhgj.1001】

  呵呵,暈!老死監獄?老兄你那只眼睛見了有老死監獄的?據我所知我們國家對服刑人員就有很多可不對外公佈的正常處理方法,如有立功表現可減刑,年老體衰多病可保外就醫等。不過裏面的名堂可多了,相信大家都有所認識。【而已】

  貪污、腐敗是發展中國家的普遍現象;凡貪必抓,社會無法運轉。凡抓必死,沒抓到的太悠哉。反貪的最大成本就是要減輕一些處罰,放走一些貪官。【hsm3173】

  這樣大的成本令人心疼,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的?【ztervic】

  (版主 詩劍簫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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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莽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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